壹、推薦宗旨

為突顯本校卓越學風,激勵及表揚歷屆校友對母校深深的情感、積極參與公益事業,以及在國家社會上做出卓越貢獻或獲得傑出成就者。透過此辦法的訂定,期望激發在校同學積極向前,弘揚五福精神,承先啟後。

貳、表揚類別 

凡本校畢業校友,具下列條件之一、足為後學楷模,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參、推薦方式 

肆、報名方式 

伍、選拔方式 

陸、表揚方式

柒、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