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國小失物招領專區
文昌國小失物招領辦法
本區僅公告拾得失物,不包含拾得金錢,如有金錢遺失,請直接洽學務處詢問。
失物送至學務處後會在辦公室外招領,請失主留意。
因失物眾多,保管空間有限,如物品招領超過一個月未領取,由學校處分之;貴重物品逕送警察機關處置。如是食物相關或食用過之餐盒、餐具招領期限為一週。
學生認領失物,會於聯絡簿通知家長,請家長協助確認,以減少誤領之情形。
111下學期3、4月拾獲物招領
另有學校長短袖制服上衣、長褲、外套數件,有遺失的小朋友請盡快到辦公室認領,招領至5/12止,後開放有需要之學生自由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