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
常見問題FAQ
依 照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 第 四 點 規 定 :
機關辦理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應於工程招標文件內依工程規模及性質,訂定下列事項。
但性質特殊之工程,得報經工程會同意後不適用之:
(一)品質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每一標案最低品管人員人數規定如下:
1.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二億元之工程,至少一人。
2.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之工程,至少二人。
(二)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工程,品管人員應專職,不得跨越其他標案,且契約施工期間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五千萬元之工程,品管人員得同時擔任其他法規允許之職務,但不得跨越其他標案,
且契約施工期間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三)廠商應於開工前,將品管人員之登錄表報監造單位審查,並於經機關核定後,由機關填報於工程會資訊網路系統備查;
品管人員異動或工程竣工時,亦同。機關辦理未達新臺幣二千萬元之工程,得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壹、報名資格
1. 品管「土建班」與「機電班」的差別?
僅部分課程及綜合測驗題目不同。
授課時約70%內容以土建教材為主,最後拿到的結業證書上並不會註明「土建」或「機電」班
,效力亦同,學員可依照自身學歷背景、標案需求或工作經驗選擇課程。
土建班:109年新版教材4本。
機電班:109年新版教材5本(土建教材+機電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
2. 如何報名品管班(初訓)?
詳見「課程頁面」→「簡章下載」,請詳閱簡章內容,報名資格8擇1,符合任1資格即可報名參訓。
3. 「工作資歷證明」一定要開嗎?
為什麼不可以用「勞保投保明細」代替?
如欲以第2、3、5、8等四項資格報名,「工作資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資料皆需提供。
以第4項資格報名者,因公務人員無投保勞保,可只提供「工作資歷證明」佐證。
由於資料審核的項目不同,且無法從投保明細看出學員是否具有工程相關工作經歷,因此缺一不可。
如取證後被查獲報名資料造假之情事,工程會仍有權註銷學員證照,請學員切勿以身試法。
4.本人工程經驗豐富,在業界深耕10餘年
是否只要提供「現任公司」的工作資歷證明、投保明細即可?
請依報名資格,提供相對應年資之「工作資歷證明」與「勞保投保明細」。
例如:
甲以「大專以上工程相關科系+2年工程實務經驗」資格報名,並於2年內先後任職於A、B等2家公司。
報名時仍需檢附前開2家公司之工作資歷證明(合計2年),勞保投保明細建議親洽勞保局申請一覽表。
貳、出席及請假規定
1. 出席考核
依工程會規定,缺課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含請假)。
如缺課超過10小時,依規定需以退訓辦理。
2. 請假規定
因本班為短期訓練課程,與學員非勞雇關係,「事假」及「公假」恕無法准假,以曠課計。
曠課視遲到時間,扣總成績 0.3 ~ 3分不等 。
教召、病假、婚假、近親喪假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可檢附相關證明請假不扣分(仍不得超過10小時之規定)。
参、課程教材及講義
1.課程教材下載
新舊版教材皆有電子檔。
請至「工程會網站」→「工程管理」→「教育訓練」→「公共工程品管教材下載區 」
2.課程講義下載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且講師更新案例頻率頗高,中心不主動蒐集、提供電子檔。
建議由班代統一詢問講師,取得講師同意後,將電子檔發佈於班級LINE群組。
肆、課程作業及期末測驗
1.課程作業
2項個人作業(品質分析、統計分析)
1項小組作業(品質或監造計畫)
及格標準皆為60分以上,因未繳交而不及格者無法補作。
2.期末測驗
測驗當日需攜帶「學員證」與「第2證件」以利工程會監試人員查驗身分。
若學員證不慎遺失請提早聯繫承辦人。
考試時間為1個小時30分鐘。
採劃卡方式作答,選擇題100題、單選不到扣。
及格標準為60分以上。
當天因不可抗力(婚、喪、病、教召)等因素無法出席綜合測驗者,最遲需於測驗後2天內檢附佐證資料,由代訓機構向工程會提送請假單,完成請假手續,經核備方能保留該次考試機會。
3.補考方式
正期測驗+2次補考,共有3次機會
2次補考需在第一次考試算起半年內,由代訓機構安排完成。
4.考試範圍為何?有考古題嗎?
考試範圍為「單元一」+「單元二」各章節平均分配提數,題目出處皆來自於教材內容,講師補充教材不考。
目前題庫題數已累積至一定程度,工程會已規劃於「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系統 」網頁陸續公布綜合測驗題庫,敦請學員勿購買坊間來路不明之題目,以免誤導準備方向。
伍、證書核發/更名換發/遺失補發
1.證書核發
經核算,如各項成績成績達合格標準,品管證書將於結訓後2個月左右完成核發,以簡訊通知學員領取。
依工程會規定,成果送審需以期別為單位,恕無法因個人需求個案處理。
已於112年6月改為核發「電子證書」
MyData(112.11.15啟用):資料下載 > 選擇資料 > 綜合 >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電子證書
多元下載方式> https://gov.tw/BfE
工程會網站(112.06.02啟用):工程雲端服務網>電子證書>證書下載
限使用『自然人憑證+讀卡機』> https://pcic.pcc.gov.tw/pwc-web/service/ect0101r1
備註
因涉及個資,系統鎖定無法由他人存取,包含代訓機構,
若有系統問題,須直接撥打工程會客服專線(02)8789-7018李先生協助處理,謝謝!
2.證書 更名/錯誤 換發
請填妥「證書換發申請表」並依要求黏貼附件。
身分證影印本(正面+反面)1份。
2吋光面脫帽彩色近照(1年內),2張。
繳交「補發費用」及「寄送郵資(雙掛號)」共300+60=360元,請以轉帳方式繳交
第一銀行(信義分行),戶名:淡江大學學校 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中間無空格,共14個字>
帳號:1621-000-4528。
完成匯款後,明細上請註明「學員大名」與「證書換發」字樣
回傳繳費明細至(02)2321-4036,或掃描MAIL至601849@mail.tku.edu.tw 。
將申請資料正本親送或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郭小姐收。
確認款項無誤後,方能進行相關作業,證書核發時間約為2週。
3.證書遺失補發
請填妥「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表」並依要求黏貼附件。
身分證影印本(正面+反面)1份。
2吋光面脫帽彩色近照(1年內),2張。
繳交「補發費用」及「寄送郵資(雙掛號)」共300+60=360元,請以轉帳方式繳交
第一銀行(信義分行),戶名:淡江大學學校 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中間無空格,共14個字>
帳號:1621-000-4528。
完成匯款後,明細上請註明「學員大名」與「證書補發」字樣
回傳繳費明細至(02)2321-4036,或掃描MAIL至601849@mail.tku.edu.tw 。
將申請資料正本親送或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郭小姐收。
確認款項無誤後,方能進行相關作業,證書核發時間約為2週。
陸、取證後品管實務
1.品管回訓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
品管、監造單位監工人員,如欲繼續擔任執行品管工作,每隔4年均要回訓1次。
若您已不再需要擔任品管或監工人員,可以先不用回訓,待日後需要使用時,再完成回訓課程、取得回訓證書即可。
2.回訓課程有無特殊限制?
只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回訓即可,對於學員課程選擇無特別限制。
回訓課程請見「品管回訓班頁面」→「簡章下載」,可自行擇一單元報名。
3.該如何查詢證書使用狀態?
請至工程會「個人參與公共工程履歷」頁面,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