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校方性平窗口,掌握24小時內通報:
📝收件窗口:學務處生輔組
📞收件電話:02-24278274分機360
📩收件email:klgsh360@gml.klgsh.kl.edu.tw
法規依據:性平法第22條第1項「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立即通報學校防治規定所定學校權責人員,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下列規定辦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罰則:性平法第43條第1項「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權責人員或學校主管機關通報。....(略)。
相關資料下載:
📥告知單:點擊下載。
📥檢舉單: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