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格之星」選拔辦法
一、目的:
1.學生透過鼓勵更能形塑良好的行為表現。在學生表現良好品格行為時,給予即時鼓勵與增強;期許學生在鼓勵中,養成正確的品格觀與行為。
2.透過將學生的優良表現,公佈在班級走廊上之品格之星告示板及學校網站上,讓孩 子的努力能被看見,進而提升他的榮譽感與進取心。
3.在表揚『品格之星』的過程中,讓其他孩子在同儕楷模的觀察學習中,間接提升自身的品格涵養。
二、實施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學生。
三、選拔「品格之星」實施內容及方式:
1.依據本市品格教育十二項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欣賞、尊重、孝敬、感恩、勤儉、正義、禮節、合作、關懷、謙恭」,其中選取四項(上下學
期各兩項)請各班推薦品格之星的代表。
2.獲選班級「品格之星」同學,將於朝會由校長公開表揚、榮獲獎狀、獎勵品、公佈在學校公佈欄及電子看板以及與校長早餐約會,以茲鼓勵。
114學年度第1學期品格之星~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