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國中防疫公告
在面對疫情過程中,除了對醫療防護的認知與落實外,在心理層面的關照更是抗疫工作不可或缺!請適時觀照自我身心狀況,盡量維持生活步調、覺察自我情緒,校方會持續落實防疫, 請師生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口罩戴緊勤洗手,疫情期間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一同守護彼此健康!
連結相關「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
最新疫情等相關資訊,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
臺中市COVID-19防治專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1446382/Nodelist)
居家隔離,居家照護Q&A(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1793137/Lpsimplelist)
COVID-19防疫宣導影片(https://www.cdc.gov.tw/Advocacy/SubIndex/2xHloQ6fXNagOKPnayrjgQ?diseaseId=N6XvFa1YP9CXYdB0kNSA9A)
為提升外籍移工防疫意識,勞動部製作「保持社交距離」多國語言廣播錄音檔及文字檔,請參見網址下載運用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ile/2c95efb371775947017180a2a7f13266)
光正國中相關因應措施
台中市校園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衛教宣導微調版(參見附件1)
光正國中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簡報(參見附件2)
光正國中學生自主健康管理表(參見附件3)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衛教清單(參見附件4-5)
緊急傷病 處理流程圖(參見附件8)
政府公告事項
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檢附勞動部原函影本(參見附件6)
1090806臺中市政府來文訂定「凡出入本市各人潮擁擠與密閉空間,務必配戴口罩」(參見附件7)
1100611第三級疫情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參見附件)
1101109第二級疫防疫措實聯制口罩相關規定(參見附件)
1110425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參見附件)
1111013入境檢疫措施防疫規範(參見附件)
附件相關檔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