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開始(3個月以下,如:寒暑假借用期間)租借體育館或教室的借用人,因屬短期租借,租金換算後的單位均無優惠,計算方式例如:一天使用時間若1或2小時,則仍屬於1個單位做換算,以上特此告知。

以下為112年12月校園開放辦法條文修正對照表及校園開放實施辦法(修正)(自即日起各項費用均有調漲,詳場租申請書及收費標準表)

修正對照表(113修訂)
高峰國小校園開放實施辦法申請書及契約書(113修訂)
場地借用保證金退還方式及領據(2021.2.25)

113年長期租借申請單(3個月以上):https://forms.gle/Htzgb235zyh8x71A9

113年起場租辦法借用公告:(自即日起各項費用均有調漲,詳場租申請書及收費標準表)

一、本案經新竹市政府112年12月6日府教國字第1120181483號函同意核備。

二、本辦法於本校首頁公告之。

三、開放場地租借日期:113年1月15日~113年12月20日(未開放時間請詳閱本校場地租借辦法第13條第9點)

四、113學年度場地租借登記期程如下:

    (一)辦法公告:112年12月11日(一)8:00

    (二)場地借用登記:112年12月20(三)8:00~


*請直接填寫場地租借的GOOGLE表單,( 連結另行公告),一人限填一個時段(同電話同地址視為相同),不得重複申請二個以上時段,一經主辦單位發現同一人申請二個以上時段,將取消其所申請時段資格,請球友自愛。

*依據本校場地租借辦法第十四條  長期租用同一時段、同一場地滿一年者,於次期場地申請時,為符合社會大眾場地使用需求,須更改借用場地、時間,以維公平。但若該場地、時段於長期借用初審公告後仍無人借用,則得以再次借用該場地、時段,以半年為限。

 *場地借用三個月以下、三日以上者若需再度借用,借用時間須空留一週以上,以供有需求之團體、個人借用。


    (三)場地租借委員會:112年12月29日12:40

    (四)公告場地租借審查結果:113年1月2日8:00

    (五)繳費時間:113年1月8日8:00~1月12日12:00


*如本人未能來校辦理繳費需附上授權書、中籤者及代辦者兩者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未帶者無法辦理繳費手續。

*至繳費截止時間而未繳費者,將由下一序位遞補,由本校通知。


    (六)場地租借單位說明會:113年1月13日(六)上午9:00

113年長期租借申請單(3個月以上):https://forms.gle/Htzgb235zyh8x71A9

近來學校體育館於周六時常發生場租借用民眾進入校園運動帶寵物進來,並造成狗追逐學生之情事發生,該名學生並已投訴至學校要求處理。本校總務處除已請警衛發生後加強勸導外,倘若發生咬傷人或動物追逐人造成對方受傷之意外時,除寵物主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本校將依「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校園開放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4款規定,有安全顧慮者本校得勒令停止使用該場所,已繳納之各項費用概不退還,如有損害應負責賠償。

      針對上述情形再次發生,本校將於明年場租借用審查時將該民眾列入禁止借用之名單,特此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高峰國小總務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