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注意事項-資安
採購注意事項-資安
資訊服務處 | 資訊服務採購資安要求事項 (資通系統採購自我檢查SOP)
資訊服務處 | 中央研究院廠商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條款 - 參考範本
用途:適用所有資訊服務合約
範本請洽資訊組翠文,email: liang625@as.edu.tw,分機:12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說明機關辦理採購涉及影像監控系統設備技術規格之訂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經濟部已訂定CNS16120影像監控系統安全之國家標準,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涉及影像監控系統,如前揭國家標準符合機關之功能或效益者,依採購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應從該標準訂定規格;至招標文件是否需規定取得相關認證,應由機關審酌個案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本權責及相關法規考量,且不以特定之試(驗)證機構為限。另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第6點併請參閱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機關辦理採購涉及影像監控系統設備技術規格之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