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旨: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2月21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則依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322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為2,200元、監察員1,800元、預備員1,800元。

三、為使大專院校學生、教職員及社會人士,熟悉我國選舉罷免制度及投開票作業程序,提升參與政治之意願,請貴校及貴單位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 18 歲者學生及教職員踴躍參加選務工作。

四、檢附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龜山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請貴校或貴單位有意願參與投票投開票所之同仁或學生填寫登記資料卡,並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將上述登記資料卡掃描或拍照,回傳至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80002063@mail.tycg.gov.tw,或傳真至03-3295844;倘有旨案相關問題請電洽承辦人:劉玉菁或鄭智耀(電話03-3203711分機303或318)。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函1110224.pdf
附件1.doc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