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

主 旨: 檢送本校徵求護理學院院長啟事,受理收件截至109年5月22日止,敬請惠予公告並踴躍推薦適當人選。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學院院長遴選辦法及本校護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 茲因本校護理學院第一次院長候選人徵求公告截止日止,院長推薦人選未達二人,爰延長院長候選人推薦日期至109年5月22日止。

三、 護理學院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護理師執照及護理專業相關之經驗。

(二)具教授資格。

(三)對護理教育具前瞻性理念及熱忱。

(四)具傑出之學術成果。

(五)具卓越之行政領導及協調溝通能力。

四、 推薦辦法:

(一)自薦或由他人推薦,若由他人推薦需經當事人同意。

(二)請提供基本資料(需附學經歷證明文件、教授證書、著作目錄)、自薦函或至少2封推薦函、治院理念及對本院未來規劃與願景等資料。

五、 請於109年5月22日下午五點半前擇一方式送達:

(一)掛號郵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11221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 號護理學院辦公室(護理館401辦公室)「國立陽明大學護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二)電子郵件:請寄到 yushu@ym.edu.tw「國立陽明大學護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陽明大學護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承辦人王小姐(E-mail: yingyi512@ym.edu.tw。聯絡電話:(02)2826-7000分機5381)。

國立陽明大學函1090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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