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主 旨: 請各校推薦109年度本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候選名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 請備文檢附推薦表及遴選過程資料(含會議紀錄),於109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函送本部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受理(地址:10610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並將電子檔寄送ntnuspcelection@gmail.com。

三、 上開要點(含表件格式)請至本部首頁「法令規章」項內查詢下載(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教育部函10903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