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符合低收入戶且於校內B棟、H棟、MN棟住宿者
申請時間:113/08/01-09/13
補助金額:以不同棟別、房型之住宿金額作為補助金額之依據。
繳交資料:
申請書
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免費住宿服務學習保證(切結)書
服務時數:(原住宿費金額-校內住宿補貼)/183
服務地點:由生輔二組通知分配,請於3天內完成報到以利排班。
備註:
本學期請於113/12/24完成服務時數並繳回服務時數表。
如經考評不合格者或工讀時數不足,依每小時之金額追繳住宿費用且下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已詳閱上述說明-進入申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