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填寫時間:7/20 - 9/2
路徑:校務系統 > 教務資訊模組 > 教務資訊系統 > 【學籍資訊】> SB0101-新生學籍資料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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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資料填寫後,請接著完成【證件資料】及【學歷資料】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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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請如實、如期繳交:依據本校學則第四條規定,新生、轉學生入學時,應繳驗符合入學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
(1)所繳驗之學經歷證明文件查為不符入學資格者,即撤銷入學資格。
(2)有正當事由並預先申請經本校核准者,得先入學,但應於規定時間內補繳,逾期未補繳者,即撤銷入學資格。
(3)所繳驗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記載不實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文件;
畢業後始發覺者,除撤銷其畢業資格,公告註銷並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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