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證

註課組 分機3126

致 學生家長(或持卡人本人):

校區學生證為與一卡通票證公司合作發行之校園數位學生證,可作為門禁卡及借書證使用。本校區將提供貴子弟/台端之姓名、學系、學號、照片予一卡通票證公司,並僅使用於印刷數位學生證正面。

校園數位學生證具「記名式」之支付工具功能,貴子弟/台端得於校務系統選擇學生證記名不記名

記名:【有】儲值功能小額消費使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有學生票價優惠

為保障校園學生證持卡人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服務之權益及權益最大化,本校區將提供一卡通票證公司持卡人之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記名所需資訊。前述個人資料,一卡通票證公司將善盡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並不會提供其他目的使用。

不記名:【無】儲值功能。

如不同意提供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記名所需個人資料予一卡通票證公司進行記名卡服務,一卡通票證公司將關閉持卡人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的一卡通儲值消費功能,爾後若需使用一卡通功能,則須重新填寫「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並自費(20元)開通此功能。

※ 若學生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小額消費之需求,數位學生證可不儲值,直接當做一般學生證及借書證使用。

未填寫【記名/不記名】者,將不予製發學生證。

填寫時間:8/1 起

填寫截止時間&發放日:

112學年度新生(轉學生)學生證,因配合一卡通票證公司整體製卡時程規劃,8/14日前完成填寫【記名與否】者,預訂統一於開學當週發放,時程如有提早或調整將另行公告。

有關高鐵大學生優惠專案之證件查驗提醒

台灣高鐵官方網站公告如下:

乘車時應攜帶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網路查詢學籍證明恕不適用)以備查驗,未持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者應照章補票,本公司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50%違約金。關於本優惠適用資格之認定補充如下:
(1) 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方為有效。
(2) 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須合併出示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作為輔助證明。前述輔助證明如須採用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進站前先行下載備查,查驗票當下恕不受理以網路連線登入系統查詢學生身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