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與外出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定

一、本規定依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本市學生請假規定)訂定之。

二、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因病、因事或其他因素不能到校上課者,應依本規定辦理請假。

三、學生請假假別分為事假、病假、公假、喪假等四種。

(一)事假:學生因有個人或家庭事故須親自處理致到校上課困難者,得請事假。學校准假與否須視個案情事及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之程度,並得召開個別會議與家長協商。

(二)病假:學生因病或意外傷害,必須在家休養或住院治療者,得請病假。

(三)公假:凡經學校核派參加校內外各種勤務、活動、比賽或因公訴訟者,得請公假。

(四)喪假: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得請喪假。

(五)學生懷孕,其待產與生產期間,依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等相關規定,應專案彈性處理,不得以曠課論,其相關假別如下:

1、產前假:懷孕分娩前得請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

2、娩假:分娩後得請四十二日分娩假。

3、流產假: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得請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得請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得請流產假十四日。

(六)生理假:女性同學因生理日致到校上課困難者,每月得申請生理假一日。

六、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透過新北校園通線上APP向學校提出申請,除病假、喪假或其他因不可抗力因素得事後補假外,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保護性個案或其他特殊個案,得由主要照顧人代為提出申請。

七、各班導師應每日登錄學生出缺勤情形,並適時通知家長,每學期統計出缺勤日數,隨同成績單通知家長;學生請假單應妥為保留至該學期結束。

八、學生請假理由及所陳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隱瞞情事,除自缺席之日起以曠課計算外,並依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輔導。

九、辦理請假程序:

(一)學生臨時生病或發生事故未能到校,家長可於知悉時上新北校園通APP完成請假手續。

(二)事假應於請假日前在新北校園通APP上完成請假手續。

(三)公假應事先由學校各處室提出,經家長同意後完成請假手續。

(四)事、病假需續假時,依第一款至第二款規定辦理,其請假日數累計。

(五)學生臨時外出,應先至本校學務處領取外出單,並經導師(或任課教師)核章後,由家長陪同將外出單交給警衛始得離校,學生臨時外出應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

十、請假同意權限與審核:

(一)請假二日以下,得由家長在新北校園通APP完成請假手續,由導師核准。

(二)請假三日以上,家長上新北校園通APP請假時,須附上證明文件(務必呈現出日期)或填寫紙本請假單(如附表一),並由導師轉陳生教組長、學務主任核准,並會知教務主任。

(三)請假六日以上,應經校長核准。但審核不通過應退回學生請假單,學生應正常上課或依規定予以懲處。

(四)學生請假,導師應於新北校園通APP可,若無故不到,得記曠課。

十一、本規定經本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定NEW.pdf

說明:請假三日以上,家長上新北校園通APP請假時,須附上證明文件(務必呈現出日期)或填寫紙本請假單(如附表一),並由導師轉陳生教組長、學務主任核准,並會知教務主任。

外出單 (檔案)

105一般外出單.pdf

說明:學生臨時外出,應先至本校學務處領取外出單,並經導師(或任課教師)核章後,由家長陪同將外出單交給警衛始得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