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當學期註冊日起二週內填具修習領域模組申請表。
2.經領域模組召集人簽章同意後送註冊組核備。
3.不得以修習領域模組為由,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1.併採事前申請或事後認可制,學生於修業期間內,所修領域模組之課程均得納入領域模組資格認定。
2.不同領域模組中相同名稱課程或經開設教學單位核定之等同課程,可同時認列為不同領域模組要求;惟畢業學分只採計一次。
1.應填具領域模組證明書申請表及備齊成績證明。
2.於離校時經領域模組召集人及註冊組查核無誤後,始得核發領域模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