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數位學習管考填報系統(每年每季填報)
各校配合辦理「數位學習」,相關指標達成情形將列入資訊設備軟硬體補助及教育部入校入班(手把手)陪伴計畫參考。並為了解各校計畫指標執行進度與推動成果,教育部預計採每季調查:
(一)專家入校輔導:每年每校至少辦理1次,學校可配合校內數位增能研習、社群或公開課等,邀請專家入校輔導(專家名單:https://reurl.cc/bdanql),亦可參與聯盟群組領導學校辦理之入群輔導。
(二)數位學習公開課:每年每校至少辦理1次數位學習公開課,及至少派員參加1次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
(三)數位學習工作坊:所有編制內教師應完成參訓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累計完訓教師數應持續達100%。
(四)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每校每年至少不重複之10%編制內教師完成3小時培訓(例如:114年完成40%,115年應達50%;如114年已全數完成,115年持續請新進教師完成達100%)。
(五)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每校每年至少不重複之10%編制內教師完成3小時培訓(計算方式同A3研習)。
為協助旨案推動,協助:
1.各校學習載具設定。
2.後臺管理及網路連線等工作。
3.辦理系列增能課程
3.建置專網提供學校數位學習推動所需資源。
上述系列研習活動、管理教師及教學教師所需資訊皆可至前述網站(https://reurl.cc/2zADyE)查詢或下載,請貴校協助推廣並鼓勵教師踴躍參考運用。
(一)學校應結合既有會議或組織成立「數位學習推動小組」共同研商各項重點推動工作,並妥善分配各行政處室分工,不宜集中由單一行政單位或人員辦理。
(二)鼓勵參與數位學習發展社群,藉由具備數位學習熱忱之社群擴散能量,帶動學校數位教學發展。
(三)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及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並請遴派合適之領域教師參加,以利各領域數位學習之推動。
(四)本計畫辦理期程為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相關經費將另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