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本校一樓會議室
壹、目的
一、結合歷屆校友、家長會及地方上熱心教育人士,共同投入教育工作,發揚日昇東山、圓夢未來的精神。
二、歡迎歷屆校友返校,重溫師生及同窗情誼,營造東山兩甲子老校大家庭的溫馨氣氛。
貳、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參、主辦單位:東山國小12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肆、協辦單位:東山區公所、東中里、東山里、大客里、東正里、三榮里、科里里辦公室暨社區發展協會、碧軒寺、廣安宮、鳳安宮…
伍、慶祝活動內容:
一、迎聖火—繞學區活動。(學務處)
二、學生才藝成果發表會(教務處)
三、藝文迴廊-老照片展示、日治時期文物展、退休老師作品展。(總務處)
四、創校120週年校慶-「百二東山育桃李」藝文饗宴-招待校友回娘家欣賞文藝表演活動:表揚傑出校友、(教務處、總務處)
五、傑出校友生涯講座(學務室)
六、東山國小學校暨社區聯合運動大會(學務處)
七、校史室暨校友會所開幕:配合社區聯合運動大會當日開放。(總務處)
八、出版120週年校慶刊物(教務處)
陸、實施方式
一、 成立12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統籌及推動校慶各項活動事宜。
二、成立工作小組,負責各項工作執行。
柒、經費概算:
1、由各工作小組提出經費概算,經籌備委員會審核後依實際情況動支。
2、本工作計畫所需經費由校友、家長及各界人士捐款支應。
捌、本工作計畫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國民小學創校12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籌備會主委 蘇輝雄 董事長
榮譽主委 陳奇銘 校長
名譽主委
呂煌男區長、蘇木武里長、卓睿杰里長、楊蒼文里長、蘇明田里長、白進德里長、王元正里長、
副主委 梁玉龍 家長會長
委員 家長會委員
諮詢顧問
賴惠員立委、張世賢議員、蔡育輝議員、李宗翰議員、沈家鳳議員、劉米山議員、歷屆家長會長、退休校長、家長會顧問、東山區農會、東山分駐所
總幹事 曹欽瑋 校長
副總幹事 各處室主任
執行工作小組 組長、護理師、幹事
志工團長 團長
1
老照片募集
傑出校友表揚
校慶募款
持續募集中
2
大型帆布看板搭建
(校門口)
110春節前
3
迎聖火—繞學區活動
(學生路跑)
110.01.21
4
募集校友回娘家-參加創校120週年校慶-「百二東山育桃李」藝文饗宴
迎聖火後
5
120週年校慶裝置藝術設置(打卡拍照點)
校慶前
6
傑出校友生涯講座(3場次)
110年2-4月
7
學生才藝成果發表會
110.04.27
8
學校暨社區聯合運動大會
110.05.01上午
9
校史室暨校友會所開幕
110.05.01上午
10
藝文迴廊
老照片展覽
藝文邀展
教學成果展覽
110.05.01上午
11
創校120週年校慶-「百二東山育桃李」藝文饗宴(主活動)
110.05.01下午
12
出版120週年校慶刊物
暑假後出刊
一、依據:本校慶祝創校一百二十年校慶實施計劃
二、校慶主場辦理日期:110年5月1日(星期六)
三、目的:為舉辦一百二十年校慶系列活動及校務發展基金籌募經費。
四、募款對象:
本校歷屆校友、地方熱心教育人士、企業、機關、法人團體等。
五、捐款方式:親洽東山國小總務處(06)6802274李政道主任或以下方式辦理
(一)現金、設備及其他各類之捐贈:直接送至本校總務處簽收,或由本校派專人至指定地點收取。
(二)支票或匯票:捐款人應寫明抬頭人:「臺南市東山區東山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東山區青葉路二段49號,東山國小家長會總務處收。內附姓名、地址、電話、服務單位及職稱,校友請加註畢業級別(或畢業年度)。
(三)電匯或轉帳: 帳號58301-01-003489-0【東山區農會583】。戶名「臺南市東山區東山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
(四)認捐金額,所有捐款均發給正式收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依我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卅六條之規定,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或列為營利事業之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以減輕稅賦。
(五)捐款金額
1.五千元以內,致贈紀念帽一頂、蛋捲一袋(或同等品)、紀念杯墊一個
2.五千元以上,致贈紀念帽一頂、蛋捲一袋(或同等品)、紀念杯墊一個、米一包(日曬或東青米)。
3.一萬元以上,致贈紀念帽一頂、蛋捲一袋(或同等品)、紀念杯墊一個、米一包(日曬或東青米)、東和蜂蜂蜜一罐。
4.捐款一萬以上並於120週年【紀念誌-候車亭】上永久留名感謝。
5.捐款五萬以上並於創校120週年校慶活動-「百二東山育桃李」藝文饗宴(110年5月1日)公開表揚
六、 使用方式
(一)校慶之捐款收入由本校依一百二十年校慶籌備委員會設專帳處理其收支、保管及運用,經費收支須有憑證,並經本校百年校慶籌備委員會稽核。
(二)百年校慶系列活動辦理完畢後,結餘款項提供本校校務發展基金暨改善校園教學環境設施,由校方規劃使用。
一、 宗 旨:鼓勵本校傑出校友、楷模學習,發揚日昇東山精神。
二、主辦單位:12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
三、推薦標準:
(一)凡本校校友楷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被推薦為傑出校友楷模:
1.公教先鋒:擔任政府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單位主管、國立大學院長、校長或私立大學校長、國中小校長
2.工商菁英:國內外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工程營建業總經理以上職務、地方公司業務主管
3.農牧賢達:在農林漁牧方面深耕多年,且對地方有具體貢獻
4.社會服務:全國性或台南市社團、協會領導人
5.創新研究:獲國家認證獎項者、學術研究、創造發明或藝文創作等獲具體殊榮或享譽國際者
6.文藝典範:藝文創作獲具體殊榮或享譽全台
7.文藝典範:其他優良事蹟、對國家、社會、母校有重大貢獻者
(二)凡曾就讀本校或曾贊助本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被推薦為榮譽校友楷模:
1.對國家、社會、母校有重大貢獻者。
2.經營事業有卓越成就者。
3.學術研究、創造發明或藝文創作等獲具體殊榮或享譽國際者。
4.其他優良事蹟。
四、推薦方式:社區人士、校友、教師皆可推薦。
五、審查方式:推薦後由「遴選委員會」審核決定人選與人數,再經籌備委員會通過。
六、表揚時間:於120週年校慶日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牌一座,事後刊載於「120週年校慶特刊」以茲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