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連結】大學申請入學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主旨: 有關111學年度起申請入學管道大學校系採計學習歷程佔分比例,及大學校系於分發入學管道採計入學測驗考科案,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規劃,申請入學以參採考生綜合學習表現為重點,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呼應新課綱之多元適性,綜合評量考生能力,故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之計算,規範各大學校系,綜合學習表現(P)至少須佔50%(即P≧50%),其中學生學習歷程應佔相當比例。綜合學習表現(P)包括兩部分,其一為學生高中時期的學習歷程資料(簡稱P1),其二為大學校系自行辦理之面試、筆試或實作等(簡稱P2),即P=P1+P2。
二、 爰上,針對大學校系採計學習歷程佔分比例,本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議如下:
(一) 一般校系:P1≧P2或P2-P1≦10%,大學校系滿足其中一項即可。
(二) 醫牙學系、術科校系:
1、 醫學系及牙醫學系:P1≧10%。
2、 體育系及音樂系美術系:P1≧10%。
3、音樂系 111、112 學年度暫不予規範學習歷程佔分比例,惟113 學年度起則比照體育系及美術
系 P1≧10%。
三、 111學年度起分發入學管道採計科目數規定如下:
(一) 3≦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術科≦ 5,其中學科能力測驗(X)≦4(不含術科),分科測驗(Y)≥1。
(二) 亦即,參與分發入學管道之大學校系,可採計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及術科合計3~5科,惟其中採計學科能力測驗考科最多4科,分科測驗則至少應採計1科。
(三) 惟,111學年度音樂術科校系於分發入學管道暫緩施行分科測驗(Y)考科≧1規定一年,但112學年度起則須依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發入學管道採計科目數規定辦理。
四、 以上音樂系111、112學年度是否採計學習歷程及111學年度是否採計分科測驗考科,由各音樂系視學系需求自行訂定,實際內容以招生簡章為準,請提醒有意報考之學生留意。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4168號函。
二、為利高級中等學校師生及家長更臻了解學習歷程檔案之內涵,以利系統性提供輔導及支持相關資源,本部業建置以下資源,提供師生及家長使用:
(一)學習歷程檔案數位學習課程簡報及影片(包括認識篇、實務篇及工具篇):內容為協助師生增加學習歷程檔案正確認知及掌握製作學習歷程檔案,置於「108課綱資訊網」(網址:https://shs.k12ea.gov.tw/site/12basic)之「學習歷程檔案」專區。
(二)本部因材網(教師使用):採用課程包形式發布,適合學習歷程檔案推動者及教師教學使用(網址:https://adl.edu.tw)。
(三)本部磨課師(學生使用):以線上數位學習課程呈現,提供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以自主學習方式認識學習歷程檔案(網址:https://moocs.moe.edu.tw)。
(四)Youtube:開放所有師生及家長瀏覽,協助師生及家長認識學習歷程檔案及製作方式(網址:https://reurl.cc/ly8o3d)。
三、另為加強學生及家長對大學校院選才制度及備審原則之瞭解,本部業建置以下資源,提供師生及家長使用:
(一)為加強鏈結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學校院考招資訊,協助學生更了解自己的生涯發展方向,請宣導師生及家長善用「作伙學」(https://www.108epo.com)、「未來議起來」(https://reurl.cc/5de50M)等網站。
(二)為幫助高中學生瞭解如何製作學習歷程檔案,協助學生掌握製作學習歷程檔案基本要素,也協助大專校院審查教授瞭解如何進行審查,請提供「作伙做學檔-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第二版」手冊(https://reurl.cc/KlZbV9)、「技高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https://reurl.cc/2jxxy9)。
四、本案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源運用方式,建議由各校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於校內既有推動學習歷程檔案規劃下,自行彈性運用,並可納入年度教育訓練使用,或於學生輔導、課程諮詢及學習歷程檔案相關研習中提供親師生彈性運用。
五、「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源」網址一覽表已彙整公布於「108課綱資訊網」(https://shs.k12ea.gov.tw/site/12basic)之「學習歷程檔案」專區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