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110年度上半年辦理培訓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請貴校推薦有興趣協助本市各國中小學閱讀說故事志工或家長。
(二)時間及地點:
1、北區場次: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假大崗國小冬陽樓B1視聽教室(桃園市龜山區大湖一路175號)辦理。(3/10報名截止)
2、南區場次:110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假三坑國小視聽館(桃園市龍潭區永昌路51巷85號)辦理。(3/17 報名截止)
1、為辦理志願服務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事項,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2、志工服務年資滿一年,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得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3、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者,應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4、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受理前點申請,經業務相關承辦人、志工督導及負責人覈實審查後,於七日內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下載附件)。
5、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裁併、解散或結束業務時,志工得向承接其業務者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6、志工持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於升學、就業、服兵役(替代役)或其他用途者,應依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校志工夥伴如需申請請洽設備組長。
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及桃園市政府108年11月13日府社團字第10802866931號函辦理。
二、本案教育局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教育局志願服務紀錄冊:
1、因各校承辦志願服務業務之同仁多有更替,為使志願服務紀錄冊核發更加順遂,請詳閱志願服務紀錄冊行政作業說明及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說明進行申請,前開文件亦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2、教育局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相關資料備齊後,請寄(送)至教育局終身學習科辦理。
3、注意事項:
(1)申請教育局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其中特殊教育訓練必須為本府教育局委託辦理之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其餘類別及線上課程之特殊訓練證書,未符申請資格,僅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報名研習及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時請特別注意。
(2)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1吋照片皆為須附2張(背面註明編號及姓名),1張請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1張另放置袋中,俾利教育局製作時黏貼於紀錄冊上。
(二)志願服務榮譽卡:
1、本案自109年1月1日起,本市志願服務榮譽卡不再接受紙本申請及製發紙本榮譽卡(轉為提供線上榮譽卡自由下載使用)。
2、線上申請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登入辦理,系統操作方式請參考「資源補給站/系統操作教學」專區。
3、如有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局之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電話:03-4262881分機3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9日府社團字第1090055240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增進志工團隊幹部專業管理知能,提升志工團隊服務效益,並針對志願服務之政策性重點議題,鼓勵志工幹部運用網路社群之工具參與在職學習,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研習活動請逕上Facebook搜尋「志願服務資源中心」臉書粉絲專業觀看直播,場次如下:
(一)第一場:109年3月26日(四)12:20-13:20。
(二)第二場:109年3月27日(五)12:20-13:20。
(三)第三場:109年3月27日(五)14:00-15:0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109年3月5日桃市圖知字第109000132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針對桃園市轄內圖書館說故事志工、學校說故事志工、一般民眾辦理,希望透過一系列的說故事、讀繪本或童謠教唱課程,提昇閩南語說故事的技巧能力,培養桃園在地本土語言種子志工。
三、本次培訓課程每堂課皆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課程者,結訓後將頒授結業證書。
四、檢附旨揭課程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9年2月25日府社團字第1090040557號函辦理。
二、 本府社會局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並促使市民投入公民參與,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 案內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須志工服務類型屬社會福利類者再參訓;基礎訓練則不限志工服務類型、皆可報名。倘志工服務類型非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運用單位,請勿報名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屆時完訓亦無法申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及亦無法申請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併予澄明。
四、 申請教育局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其中特殊教育訓練必須為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爰上開本府社會局委託舉辦之特殊訓練係屬社會類,未符申請資格,僅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報名研習時請特別注意,併此敘明。
五、本案採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教育訓練專區查詢,辦理單位「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聯絡電話:03-4262881,分機21、22、32。
六、 109年度預計開課數為基礎教育訓練10班、社會福利類特殊教育訓練15班,分為上下年度辦理。若貴單位(校)參訓人數超過10人(含)以上,可參考桃園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辦志願服務法定教育訓練辦法,自辦線上或實體課程。
七、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為保護每位參與者健康,所有學員須配合手部酒精噴灑消毒及量體溫,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的學員,請聯繫1922防疫專線並盡快就醫,當日恕不開放入內參與課程,敬請見諒。
八、 檢附109年上半年志願服務基礎教育及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招生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