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教育局函知本校,自6/13(星期一)起高中恢復實體上課後應遵循之指引實施之。
班級同學倘出現確診個案,且該個案確診(PCR採檢日或快 篩陽性日)前2日有到校,該班自主應變3天,並停止實體課程3天,改採遠距教學,復課前快篩陰性可到校上課。(停止實體課程3天乃屬強制性質,被停止實體課程3天之學生應避免返校)
倘確診同學為住宿生,其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或「0+自主防疫 7天」,不到校上課
校園教職員工生除飲水、用餐及游泳教學外均須落實配戴口罩。
室內外體育、音樂、表演藝術類課程及訓練持續配戴口罩,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得暫時脫下口罩,但於場外預備及暖身時仍須配戴。
高中室內場地原則禁止外借,倘各校評 估租借單位辦理活動之必要性且備完善防疫計畫,教育局授權各校自行決定是否借用室內場地。
減少跨班、跨校交流活動次數,倘須辦理,務必落實人 員造冊並落實校園防疫措施。
落實營養午餐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用餐期間,應 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得併桌共餐並禁止交談,用 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