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技能檢定

108年度在校生工業類 : 測試日期、地點及應檢證件

  1. 學科測試日期時間為108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1時40分。
  2. 學科測試地點由各分區召集學校於測試前1週通知參檢學校並公告於網站,座位號碼及試場配置於測試前1天下午1時公佈於各考區學校門口。
  3. 術科測試日期為108年4月15日(星期一)起至7月31日(星期三)止(不限假日)。
  4. 術科測試承辦學校由各分區召集學校衡酌報檢人數分佈情形、各評鑑合格場地之辦理經驗、意願及各場次術科測試應具相當經濟規模等各項因素綜合審議後排定之,除特殊原因檢附證明外,報檢人不得要求調整測試地點。
  5. 術科測試日期、時間、地點及場次由各分區術科測試承辦學校依規定於測試前通知報檢人。
  6. 參加檢定測試時請持「准考證」及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之身分證明文件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