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校長交辦事項。
二、擬訂或修改有關本校總務處之一切章則及計劃。
三、規劃校舍營繕修建,校園景觀綠化美化及分配事項。
四、規劃教具添置修理及分配事項。
五、指導及督促本處職員處理各項事務,派員輪流填寫總務日誌。
六、監督物品之採購分發及物品之節約。
七、會同訓導處計劃全校守衛及環境美化事項,垃圾處理資源回收等工作。
八、籌劃全校師生員工之福利。
九、商同會計主任籌劃各項費用之配合,編列預算。
十、推行總務會議及其他各項會議有關事務之議案。
十一、擬訂學校短.中.長期發展計劃。
十二、辦理本處職員工作調配事項。
十三、審訂工友之獎懲。
十四、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一、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與修正。
二、文書部門計畫、執行、考核及獎懲。
三、辦理研究發展事項及校務會議事項。
四、印信之典守。
五、公文之收發、登記、編號、分辦。
六、文書繕校、郵寄文件類別之審查。
七、郵遞文件及郵費之登記及管理。
八、差送文件傳遞工作之分配及管理。
九、文書之稽催、查詢、管制及考核。
十、文書之保密。
十一、各項會議會議記錄之編造。
十二、行事曆之統整編造工作。
十三、檔案之處理及保管。
十四、公文處理月報表。
十五、公報之整理及保管。
十六、失效文件之銷毀。
十七、校史之記載及管理。
十八、其他有關文書事項及交辦事項。
一、訂定及修正財產、物品管理辦法。
二、財產目錄及各項財產報表之造報。
三、財產登記、保管、分配及撥借。
四、財物毀損報廢及標售之處理。
五、財產使用年限之評定與財產盤點等事項。
六、財產及物品之採購事宜。
七、物品保管及分發使用登記。
八、財物之出借收回登記及交辦事項。
九、零用金之管理及支付(庶務零用金)
十、辦公室分配、佈置、設備等事宜。
十一、電話、水、電之管理(含宿舍)。
十二、校園之設計、佈置、美化及綠化等事宜。
十三、訂定及修訂安全管理辦法。
十四、門禁警衛之管理。
十五、災害之預防及搶修。
十六、宿舍維護、管理及各項安全策略。
十七、慶典、會議場所之佈置。
十八、辦理防護團有關業務。
十九、辦理工友僱免與待遇等事項。
二十、本校勞工保險之加退保及保險給付。
二十一、工友工作之分配、督導與考核。
二十二、訂定營繕工程計畫。
二十三、預算編擬及申請事項。
二十四、招標比價訂約事宜。
二十五、工程督導與驗收業務之處理事宜。
二十六、安全措施及督導。
二十七、其他有關各項庶務業務事項及交辦事項。
一、各項出納管理辦法之擬定。
二、依據收支傳票辦理各項款項之收支。
三、填發各項收款收據。
四、各項出納簿表冊之編製登記。
五、員工薪資給與、兼代課鐘點費、及生活津貼各項補助費清冊。
六、扣繳互助費、保險費、所得稅及保險費証明核發。
七、收付及統計學生各項註冊等各項費用。
八、執行學生減免各項費用。
九、零用金之管理及支付(出納零用金)。
十、其他有關各項出納業務事項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