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館
館內設備
本館採用School Library System (SLS) 為圖書館作業系統。
館內設消閒閱讀區、自修區及電腦區。
館內設可聯接互聯網及內聯網的電腦共8台,內置應用軟件,並配備掃描、黑白及彩色打印功能的影印機。
圖書館規則
學生須穿著整齊校服進入圖書館。
進入圖書館前,書包及袋須放置在書包架,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入內。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不可高聲討論、嬉戲或追逐,屢犯者將被處分。
圖書館之書籍、報章、雜誌,應小心使用,用後須放回原處。
凡離開圖書館,必須將帶來之書籍、文具、書包攜帶離去。
如有遺失學生証,應及早通知校務處,並辦理補發手續。
學生不可私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
若未經辦妥借用手續,同學不可私自拿去圖書館任何物品,否則將作處分。
本館內之電腦設施只供同學作學術及本校活動組用途,凡不合理地使用設施的同學將會被記名及禁止享用該等設施。
借閱規則
圖書證
學生必須使用自己的學生證借書,不可借予或轉讓他人使用。
每位同學最多可以外借五項圖書館資料。
外借圖書館資料期限
外借圖書館資料,書籍、過期雜誌、錄音帶/鐳射影音光碟(VCD) 每次限期14天。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用物品,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
字典、即日報紙、參考資料、教師指定資料只限於館內使用,翻閱後必須放回原處。
逾期罰款
逾期歸還的每一項外借圖書館資料,均須繳付罰款。每項每天罰款0.5元。
如同學遲還任何物品達一個月,本館將即時終止同學借用物品之權利。
續借服務
如無其他老師同學預約借閱,每項外借圖書館資料最多可以連續續借三次,每次為期14天。
除親身到圖書館續借資料外,同學也可使用圖書館網上續借服務辦理續借手續。由於資料有可能已被其他人預約,或基於其他原因不能續借,同學請在資料到期歸還前最少一個工作天辦理續借手續,以確保在資料不能續借時仍可準時歸還圖書館。
預約服務
每位同學最多可以預約三項圖書館資料。
電腦使用守則
同學使用時,一人一機,必須用於與學習相關的活動,每部電腦均可聯接內聯網、互聯網及打印影印機 KONICA MINOLTA C458。
黑白列印A4每張3角,彩色列印每張1元,從個人戶口儲值中扣除。個人戶口需要儲值增值時,須到校務處辦理。
嚴禁同學使用圖書館電腦看遊戲網站、漫畫、社交網站等。
違者會被警告,同學須立即登出電腦。若再犯,會被即時禁止使用電腦一星期。
聆聽請自備耳筒,時刻保持安靜,避免高聲交談及嬉戲。
小心使用任何器材,如發現機器故障或有任何疑問,應立刻通知本館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