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國中學務處
學務處聯絡方式
- 電話:03-4223214
- 分機:主任 310 訓育組311 生教組312 體育組313 衛生組315
- 傳真:03-4251984
工作團隊
學務主任:蔡佳蓉
分機:310生教組長:張鑑中
分機:312重點工作:
►每日
1. 請假:詳見中壢國中學生請假規則
2. 作息常規
3. 獎懲:詳見中壢國中學生獎懲實施要點(111版)
4. 服儀:詳見學生服裝儀容約定辦法;每周五為各班班服日。
5.生活輔導教育:詳見中壢國中輔導管教辦法
►每週
1. 朝會
2. 各班秩序比賽評分統計
3.中輟協尋
►每月
1. 愛校服務
2.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反毒)宣導
3. 防制校園霸凌宣導
4. 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5. 防災教育宣導
6. 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學期
1. 行動載具申請:詳見中壢國中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及中壢國中學生攜帶行動載具申請書
2. 自行車申請:學期初實施「學生騎自行車上放學測驗」
3. 值週導護及規劃學期導護輪值表
4. 改過銷過申請:中壢國中學生銷過改過實施辦法及中壢國中學生申訴評議實施辦法
訓育組長:李艾庭
分機:311重點工作:
1. 班級常務實施
(1) 班會-週五召開,由同學推舉主席,導師列席指導,討論班級事項。
(2) 社團-週五上午第1-2節為社團活動。
(3) 服務學習-每學期各年級服務學習認證。
若手冊遺失或不足,可自行列印桃園市志願服務學習手冊
(4) 教室佈置-每學年舉辦班級教室佈置比賽。
2. 學校重大活動辦理
(1) 新生始業輔導及開學典禮
(2) 畢業典禮
(3) 校外教學
3. 藝文表演及競賽
(1) 藝術展演
(2) 美術市賽、全國賽
(3) 音樂市賽、全國賽
(4) 舞蹈市賽、全國賽
4. 急難救助金申請
5. 畢業紀念冊
體育組長:簡易丞
分機:313重點工作:
1. 負責辦理各項體育競賽活動
班際籃球賽、班際籃球鬥牛賽、班際排球賽、校慶運動會
2. 體育設備增添、保管及規劃
體育器材更新汰舊、體育器材借用管理、運動場地規畫及管理、定期檢查體育硬體設備安全及維護
3. 辦理學生體適能--運動習慣養成
體適能測驗項目:身體指數(BMI)、坐姿體前彎、一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心肺耐力(男生 1600 公尺、女生 800 公尺跑走)
4. 辦理學校體育重點發展項目
本校體育班重點發展運動項目:田徑、羽球、射擊、自由車
本校運動發展項目:跆拳道、籃球、合球、飛鏢
5. 辦理運動器材安全檢查
6. 運動器材及體育設備規劃及管理
7. 校外體育競賽
8.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桃園市中小學校各項體育聯合運動會、各單項協會體育競賽活動…。
9.各項體育競賽申請及核銷(獎勵金、基本補助費)。
衛生組長:劉冠君
分機:315重點工作:
1.各項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的擬定與執行。
2.衛生組物品申購、保管及經費運用。
3.全校環境整潔區域分配與督導。
4.整潔評分及整潔競賽的成績彙整工作。
5.衛生糾察隊組訓及考核。
6.寒、暑假返校打掃班級的編排及工作分配。
7.清潔檢查及製發改善通知。
訓育協行:楊棋安
1.協助學務處各項行政業務
2.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生教協行:游凱鈞
1.協助學務處各項行政業務
2.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3.田徑運動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及實施事項。
4. 辦理課後、寒假及暑假假期訓練事項。
5. 其他委辦運動訓練及體育活動支援事項。
幹事:曹翠萍
分機:316重點工作:
1. 學生出缺席之登錄與統計。
2. 學生獎懲之登錄與統計。
3. 學生服務時數之登錄與統計。
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午餐秘書:許玉芳
分機:319重點工作:
1.協助每日班級供餐問題處理及導師聯繫事宜。
2.處理午餐異物緊急突發事件 。
3.處理午餐公文、報表填載、經費申請等工作。
4.調查統計校內用餐人數及每月用餐廠商。
5.午餐滿意度調查 。
6.定期菜單審核。
7.午餐教育宣導。
專任運動教練:彭筱芬
重點工作:
1. 羽球運動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及實施事項。
2. 辦理課後、寒假及暑假假期訓練事項。
3. 其他委辦運動訓練及體育活動支援事項。
專任運動教練:李安祥
重點工作:
1. 自行車運動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及實施事項。
2. 辦理課後、寒假及暑假假期訓練事項。
3. 其他委辦運動訓練及體育活動支援事項。
護理師:范姜怡萍
分機:317護理師:廖美禎
分機:317健康中心
重點工作:
1. 擬定健康中心工作計劃。
2. 參與擬定健康檢查、視力保健、口腔保健、緊急傷病處理各項辦法。
3. 負責健康中心-管理設備及器材、申購器材及物品。
4. 辦理各項身體檢查及異常追蹤矯治。
5. 配合衛生單位辦理預防接種及補接種事宜。
6. 協助設立運動會救護站。
7. 協助新生健康檢查相關事宜。
8. 協助學生傷病處理及緊急送醫。
9. 處理校內緊急傷病並協助護送就醫。
10. 協辦團體衛教或健康促進活動。
11.協助辦理生理衛生及性教育課程。
12.承辦學生平安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