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待师长必须要有礼貌。
2. 每天早上晨读/班会前(7:25am前),必须离开宿舍到校上课。
3. 寄宿生在舍期间做出危险行为(如:爬墙、越窗等)而发生意外,校方概不负责。
4. 寄宿生在午休及放学回舍后,必须穿著规定之舍服及整齐鞋袜/包鞋,方可到校园内自由活动。
5. 傍晚6:00pm后/假日,始允许穿著便服在校园内活动。
6. 周末回家或周日返舍時必须穿著整齐鞋袜/包鞋与便服,不可穿拖鞋。
7. 男女寄宿生不可在黑暗角落或隐蔽处结伴散步或进行不适当行为。
8. 寄宿期间,如有损坏公物必须依据《宿舍设备损坏赔款价格》进行赔偿。
9. 寄宿生只准予身上保管小额现金(建议RM20以内),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宿舍(包括名牌衣物或高价位的物品食品等),若有遗失,校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10. 寄宿生可将多余现金交至舍务处办公室,暂存至学生电子钱包或是由舍务处值班人员保管;在领/存款时,双方必须检查收据凭证,以免后议。
11. 寄宿生须负责依分配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美化及卫生工作。
12. 寄宿生如有不舒服状况,须报告舍务处值班人员,以便安排外出看诊或等待家长接送回家。
13. 寄宿生午餐/晚餐未用膳者,舍务处会关注了解情况,若情况有必要者,将联系家长。
14. 寄宿生须遵守舍规,若违反舍规,将依舍规处分,扣除纪律分。
15. 寄宿生必须持续住宿至毕业,不可中途退宿,离校者或特别批准者例外。
16. 寄宿生住宿期间,若纪律分被扣满30分,将被勒令退宿。
17. 上课期间,寄宿生不可折返宿舍拿取任何物件。除非获得校方单位的准证及舍务处值班人员认可,方可进宿舍。
18. 非寄宿生不可进入宿舍范围。(除非获得舍务处主任/值班人员同意)
19. 寄宿生未经舍务处主任/值班人员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学校范围。
20. 寄宿生必须依舍务处规定的时间及范围使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