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兒童權利公約

 

宗旨

保障了兒童的生存和全面發展,使其免受剝削、虐待或其他不良影響,同時確保兒童有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交生活 

 

上圖的說明文字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條,兒童係指未滿十八歲之人

 CRC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國語版

第一集

第二集

第三集

第四集

第五集

第六集

第七集

第九集

 CRC兒童權利公約宣導--英語版(ENGLISH)

第一集

第二集

第三集

第四集

第五集

第六集

第七集

第八集

第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