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未設立之前,溪湖僅有兩所學校,一所公學校(即今溪湖國民小學),一所小學(即今湖南國民小學)。日據時期,日人對台灣之教育,乃採雙軌制,「小學」專收日人子弟及和日人有特殊關係之權貴子弟,一般平民只能就讀「公學校」。溪湖轄區遼闊,當時公學校僅只一所,學生上學十分困苦,因此偏遠村落之兒童,大多無法就學,尤其溪湖東南之阿媽厝、崙子腳、西勢里三部落之居民,多為貧若之農民,生活艱苦,更無法顧及子弟之教育,除極少數先進家庭子弟外,多數兒童都未就學。而後由於道路交通之擴張,產業之開發,社會逐漸進步,一般民眾對子弟之教育開始重視,兒童就學率於是突增,溪湖公學校漸有無法容納之,在此情況之下,通學最困難的該三部落居民,要求設立第二公學校或公教場(分校)之聲,逐漸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