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就學區
Q1.何謂就學區?和國中小階段的學區有何不同?
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3條規定,國中學生得選擇就讀所在就學區內之學校。所稱就學區,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該直轄市、縣(市)個別或聯合之行政轄區為範圍所劃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供該區域之國中學生選擇免試入學,或核定該區域之學校辦理特色招生,供全國國中學生選擇特色招生入學之就學區域。
依國民教育法第28條規定,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公立國民小學。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入公立國民中學。
國中小階段是以學生戶籍地所在學區,進行分發入學,申請轉學前,應先將戶籍遷移至轉入學校所在之學區;高中免試入學,學生則以報名畢業國中所在就學區內的高中職為限,如果要跨區就讀,必須依規定申請變更就學區(但報名五專免試入學及實用技能學程者,不在此限)。
Q2.何謂變更就學區?
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3條規定,國中學生得選擇就讀所在就學區內之學校。
但學生如遇有下列特殊因素且有證明文件者,得向各就學區提出申請變更就學區,經該區免試入學委員會核定後,參加該區免試入學:
學生就讀或畢業之國中學籍所在就學區,未設置可供學生適性選擇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學生因搬家遷徙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學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其他經核定之因素。
變更就學區的確切時程及辦理方式,以該年度的入學簡章為準。
Q3.申請變更就學區,應該注意什麼?
請留意變更就學區的申請期限,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經核定通過變更就學區後,就不能返回原就學區參加免試入學。例如:從彰化區變更至中投區後,就無法報名彰化區的免試入學。
各就學區的比序項目及採計規定均不相同。提出申請前,請務必仔細瞭解該就學區的比序項目內容,並審慎考量,避免影響升學權益。例如:彰化區比序項目服務學習時數有採計小老師,但基北區不採計小老師;彰化區比序項目國中教育會考單科A++得9分、A+得8分、A得7分,但中投區每科精熟(A)等級不分標示均得6分。
核定變更就學區後,請務必依據該就學區訂定之時程,完成報名比序項目積分審查及免試入學,並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