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
依不同班別不同教室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
室內外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對於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已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為落實全程佩戴口罩,進行體育課程時,請授課老師評估運動強度並留意學生身體狀況,適時調整課程內容。
學生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清潔消毒
學校進行實驗課程或實習實作課程,應採固定分組,學生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
有關學校游泳課程實施,請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規定之入場人數限制,所有人員除游泳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歌唱或吹奏樂器等教學活動,若無法佩戴口罩進行之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應採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
進行戶外教學活動搭乘交通工具,應依指揮中心「『COVID-19』因應指引:大眾運輸」規定,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戶外教學活動依活動行程規劃,提醒師生遵循相關防疫管理措施。
戶外教學活動相關餐飲事項,依食品藥物管理署「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
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等,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
開學「後」大型活動如採實體方式,請依指揮中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10日公告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80人,室外300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