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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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
註1:對於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之學校免進行該項目視導。
二、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
2-1 依課綱之規定排授課
相關規範: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2.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2-1-1 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能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課。
三、學習評量實施
3-1 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
相關規範:
1.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2.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3-1-1 學校能提供鼓勵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之支持措施。
(1)中正國小113學年度教師專業進修研習:支持教師專業發展
(2)中正國小學習評量辦法
3-1-2 學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辦理學生學習評量。
3-1-3 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並對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有其補救作為。
(1)學校成績評量規定:中正國小學習評量辦法
(2)有進行預警通知:1-6年級學習評量標準家長通知單
(3)學習補救措施:學生學習輔導會議記錄
3-1-4 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評量品質。
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的命審題工作。(註3)
(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中正國小命審題人員分配表:113學年期中評量)
3-2 遵守定期紙筆評量相關規定
相關規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3-2-1 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為前提,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其餘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
3-2-2 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1)定期評量獎狀
(2)定期評量成績通知單
其他檢核事項:
1、學校能配合學生選習意願,進行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開課規劃及安排師資。
2、學校能落實使用專科教室,並進行教室及設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