誼安法律事務所—陳安安律師
113年7月1日
防疫期間,民眾被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鮮的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日益更新,跟新冠病毒一樣不斷進化變種,因此在防疫期間,也要特別注意趁機猖獗的詐騙集團,避免自己成為被害人,甚至變成刑事被告。
詐騙跟斯斯一樣都有兩種,一種是騙你的錢,另外一種是騙你的身份。
騙你的錢:常見情境,是被害人接到自稱為某網購商家A的電話,對方可以清楚的說出你在何時購買了A商家的商品、數量、價格,以取信於你,並稱在網購時出現錯誤,接下來會每月扣款,需要解除分期付款等理由,讓你產生恐慌。接下來,會請你拿出郵局的金融卡,要你唸出上面的服務專線,說要代替你聯絡郵局人員,並要你等待郵局人員的電話。沒多久,就會有人來電,來電顯示的電話即跟你金融卡上電話號碼完全相同,在慌張之下,看到電話號碼相符,自然很容易相信。對方會自稱是郵局人員,要你依照指示去操作ATM或網路銀行以解除扣款的設定。跟著操作,錢就匯出去了。依照來電號碼打回去,是找不到人的。
如果詐騙集團成功騙你一次,既然你已經上鉤了,就非常有可能會再騙你第二次,要你繼續依照指示操作。當你質疑錢怎麼匯出去了,詐騙集團則會以要暫時保管、只是測試、等等即會匯回等話術拖延。但是,當錢匯出去,這筆錢是不會回到你的帳戶的。
最近,詐騙集團則是搭上防疫的順風車,來電假冒成政府核發補助的機構,謊稱津貼發放錯誤、要確認是否為本人請領等理由,要求民眾到ATM進行操作,將款項匯到指定帳戶。早些時間盛行的,則是詐騙集團自稱為金管會、法院執行處、法官、檢察官等,以「積欠健保」、「電信費用」、「用電話現在幫你做筆錄」、「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各種名目,要求你要把錢匯到某個「安全帳戶保管」,並表示查驗清楚後就會還款。切記,這些政府單位絕!對!不!會!要求民眾轉帳、或要求保管帳戶。警察、檢察官也不會以電話製作筆錄、調查案情。
如果不幸匯款出去,錢要拿回來的機率實在是微乎其微。詐騙集團通常有非常嚴密的系統,在被害人將錢匯出去後,車手在短時間內就會把款項領出。縱使追蹤到被害人匯出的帳戶,該帳戶通常也是人頭帳戶,帳戶所有人常常也是經濟上的弱勢,無法償還此筆款項。
因此,無論如何,絕對不要聽從指示到ATM操作。遇到來電有任何疑問,馬上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聽到「重複扣款」、「需配合操作ATM或網路銀行」等關鍵字,更要閃起腦中的警示燈,知道對方應該是詐騙集團。
騙你的身份:詐騙集團要騙取被害人的款項,當然不會要被害者將款項匯入詐騙集團自己的帳戶,傻傻等著被抓。因此,詐騙集團需要的,就是其他人的銀行、郵局帳戶,俗稱人頭帳戶。
常見騙取帳戶的方式,是在報紙、網路上刊登私人信貸消息,並稱需要在帳戶中作金流,才可以貸到比較高的貸款金額,因此要求民眾將銀行帳戶存摺、金融卡、密碼等物品寄到指定地點,之後人就消失無蹤。
在疫情期間,詐騙集團也看準民眾失去工作等情況而有緊急經濟上的需求,刊登家庭代工增加收入等求職訊息,要民眾加Line後,稱要應徵的職位已經沒有了,並提供民眾另一個高薪租借銀行、郵局帳戶的工作,或謊稱可以代替申請津貼等理由,要民眾將存摺、金融卡、密碼等寄送至指定地點。等到民眾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警局通知做筆錄時,已經為時已晚,變成刑事案件被告。
因此,為了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切勿將自己的銀行、郵局存摺、提款卡、密碼交出給他人,甚至是將帳戶出售、租借。
最近,有民眾發現自己的帳戶突然多了幾筆來路不名的錢。此手法為,詐騙集團從不明管道購得民眾A的銀行賬戶以及聯絡電話,並指示被騙錢的被害人B將款項匯入民眾A的銀行帳戶,之後聯絡民眾A謊稱匯款錯誤,急需用錢等理由,請民眾A將錢領出來到某地點交付給某人,藉此製造金流的斷點。如果民眾A果真照做,則可能變成詐欺、洗錢的共犯。如果發現帳戶有來路不明的款項,請勿聽信他人指示領款、匯款、交付款項,而應聯絡銀行,請銀行確認款項來源,並到警局報案。
詐騙手段層出不窮,除了上述利用民眾恐懼、急需用錢的狀態行詐騙,其他的假投資真詐騙,例如靈骨塔詐騙、虛擬寵物,則是利用人類的貪心,提供「保證穩賺不賠」的投資產品。此時,需要特別的警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無風險、高報酬穩賺不賠的產品。而這種以投資為名的詐騙,被害人通常都是損失鉅額款項甚至畢生積蓄,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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