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如何避免遇到裝潢蟑螂?
誼安法律事務所-陳安安律師
113年9月28日
誼安法律事務所-陳安安律師
113年9月28日
新聞報導指出,台中市一名邱小姐找了一名室內設計師要重新裝修老屋,2月底簽約時約定8月中交屋,也陸續給了設計師四筆一共兩百萬的裝潢費用,但過了半年卻只有拆掉舊裝潢,設計師解釋,因為缺工,到了交屋日不只沒有裝潢,說好的兩百萬室內裝潢,連窗戶都沒有。(轉載自TVBS新聞)
裝潢糾紛時常讓消費者求助無門,除了是裝潢業者不願出面處理,縱使打贏訴訟,也可能無法自裝潢公司實際求償到金錢,辛苦累積的立家積蓄就這樣沒了。
為了避免裝潢糾紛,必須從尋找業者階段就小心謹慎。建議要尋找有信譽、有實際成品的裝潢業者。現在google評論非常方便,不難找到公司的評論。另外,也要確認業者是否是合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者(查詢方式→營建署網站)、公司登記的負責人姓名是否為業者本人,如有以人頭充作負責人的情況,要特別謹慎。
確認要給該裝潢業者施作後,接下來就必須要訂立契約,契約內容必須要包含總金額、施工內容細項、各項價格、材料品牌、施工圖、工期、保固條款、追加項目上限、追加必須要定作人同意、解約條款。此外,付款方式通常是以階段收費,如簽約、開工、各工程進場支付及驗收款,消費者無須也不應該一次付款。現在更有住宅消保會的「住保履約」可供選擇,類似買房的履約保證,將款項匯入銀行信託專戶專款專用再由銀行撥款。雖然需要額外支付住保費用,但對於消費者多了一層保障。
施作期間,通常業者都會定期拍照回傳施工現況,消費者也需要自己定期到現場去看看施工情況。如果有遇到業者無故拖延施工,遲不進場或施工品質、施工現況與施工圖有所落差,都必須要及時反應。
通常,有完備上面要件的裝潢個案,後來生爭議的比例也會降低。如果有報價單未寫細項、未提供施工圖,僅以口頭告知施工項目、不願簽立契約等情況,可以推定業者是以不友善的方式在經營,而不友善的業者,也可以想見會造成施工成果與想像間的落差,因此提升了個案爭議的比例。
如果真的不幸進入訴訟,消費者需要先合法終止或解除契約,並且要向法院說明,哪些是業者已經收款而未施作的內容,或與約定不符之施作內容。此外,因為承攬契約的各種請求權時效皆為一年,必須在發現問題後馬上處理,避免因為時效完成而讓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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