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民小學本土語言教學暨臺灣母語日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二、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

貳、目的

落實學校之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尊重、包容及欣賞各族群文化,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以達成下列目標:一、 激發學生學習本土語言的興趣。二、 培養學生本土語言聽與說能力。三、 增進學生應用本土語言從事思考、理解、討論、欣賞、創作及解決問題能力。四、 涵養學生對多元族群的包容心與尊重、關懷。五、 提升教師專業化、適性化、趣味化、生活化的本土語言教學知能。

參、實施對象

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幼兒園

肆、實施內容

分成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教學。

伍、實施原則

一、生活化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儘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二、正常化原則:以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來進行母語的教學。三、趣味化原則:透過生動活潑的方式教學,提昇學生熱愛說母語。四、情境化原則:布置校園教室學習情境,讓學生在氛圍下說母語。五、鼓勵化原則:鼓勵學生張開口說母語,養成學生說母語的習慣。

陸、實施方式

一、本校成立本土語言工作小組,擬訂相關活動內容,整合本土語言課程教學,配合教學領域,規劃與鄉土教育有關之活動主題。二、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形式、理念、結構、活動方法,都能隨領域之特性而轉變,讓「教」與「學」雙向同時進行學習。三、本土語言之教學目的在使學生更加豐富其日常生活,故在活動過程均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經由學習、討論、統整後實際建構知識。四、藉由不同活動內容來展現學生學習成果,有效豐富本土語言學習內涵,並讓學生在活動中建立『人親、土親、文化親』的深刻體認。五、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以身作則,用母語作為公共語言、學術語言,在校園中充分使用,成為學生表率。六、本土語言教學時數每週一節,含於語文領域時間內,並請各班教師將本土語言教學融入於生活當中。七、每週二母語日,鼓勵全校師生用本土語言交談。八、每週二打掃時間播放本土語言音樂,讓學生接受多元文化的洗禮。九、辦理本土語言之演說、朗讀等相關活動。十、爭取經費補助,規劃各項推動本土語言活動。

柒、實施時間

每週排定一節正式課程為本土語言教學時間。

捌、教材選用

一、各年級可購買課本或自編(台語囡仔歌、傳統唸謠、俗語…)。二、教材依教育局頒訂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選擇適用的本土語言教材,並由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使用。

玖、師資

一、具備36小時以上進階培訓課程之校內教師,二、外聘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拾、評鑑

一、學生透過實作或檔案評量方式進行。二、教務處依教育局規定進行評鑑。三、每學年末召開本土語言教學成效檢討,以作為下學年度課程規劃之參考。

拾壹、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