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
國民中學學校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國民中學學校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114學年度江翠國中學校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1. 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編班及導師抽籤公告地點、時間及指引路線
114年7月6日(日)進行編班抽籤,校長、會長、校外督導、教師代表等列席參加編班會議
教務主任說明編班流程及編班作業原則,並以系統線上抽籤辦理
學務處進行導師抽籤行程
在穿堂公告學生編班名冊
完成學生及導師編班抽籤作業後,當日即公告編班/導師名冊
2.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數學、自然科學。
本校未辦理分組學校(免附證明)
3.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
本校114學年度課程計畫連結(如校網左上公告)
114學年度行事曆(每學期3次,標示定期評量時間)
4.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參加意願調查通知,不必敘明不參加理由。
5.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 時30 分,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6.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不含水電費或代收膳費),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
學生留校自習調查表及說明
7.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通知家長,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有補救措施。
114學年度行事曆(每學期3次,標示定期評量時間)
8.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至多3 次。
114學年度行事曆(每學期3次,標示定期評量時間)
9.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另每學期辦理次數未超過2 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 次)。
114學年度行事曆(每學期2次,標示定期評量時間)
10.學校能訂定及公告命題審題 機制。
1. 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1)公告校網新生編班時程表(含地點)
(2)家長通知單
(3)公告新生編班名冊(校網及校門口)
(4)新生班導師公開抽籤照片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