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業輔導說明

新北市立林口高中111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注意事項 

學生注意事項

本校112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定於2023/08/10、11兩日實施,詳情請見「新生重要資訊」或洽學務處訓育組

新生始業輔導應遵守事項:

(一) 應遵從師長及輔導幹部之指導,攜帶原子筆,按時至指定地點集合上課。


(二) 上課應保持肅靜,姿勢須端正,專心聽講,不得做與課程無關之工作。


(三) 對師長要禮節周到,對同學需態度和藹。


(四) 上下樓梯需輕聲緩行,絕對不可攀附欄杆。


(五) 騎車到校應按規定地點擺放,並加鎖地下室擺放整齊,不得無照駕駛汽機車。


(六) 注意公共衛生,保持環境整潔,愛惜花木,校區內外不得任意丟棄果皮紙屑,踐踏草坪。


(七) 嚴禁吸煙、嚼食檳榔、攜帶不良書刊及危險物品到校,違者依校規處理。


() 請攜帶餐盒及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