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問題Q&A
Q1:我的小孩幾歲可以就讀國小一年級?
A:國小新生入學年齡需滿六足至未滿七歲,其計算方式是9月2日至翌年9 月1日止,如今年入學年齡是由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止。
Q2:國小新生如何申辦入學?
A:不必申請,請家長持入學通知單、戶口名簿依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學校報到,即可入學(超額管制學校依優先順序招收至額滿為止,未能錄取者,改分發至鄰近非超額管制學校)。
Q3:孩子已達入學年齡,但未收到入學通知單,怎麼辦?
A:直接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學區學校報到。
Q4:未依入學通知單規定時間報到,可以補報到嗎?
A:可以,但請儘快報到,且儘量不要超過學校開學日(今年開學日為8月30日)。
Q5:我想讓孩子就讀學區外的學校,可以嗎?
A:不可以,除非該校是屬於大學區學校,否則不能就讀。
Q6:已收到入學通知單,但孩子已隨家長在大陸或其他國家就讀,應如何處理?
A:請以書面提出說明,並註明出國時間及所在國家,送交給戶籍所屬學校。
Q7:我的孩子未達入學年齡 (如差一、二天)可以提早入學嗎?
A:不可以,要參加教育局「提早入學考試」,並經鑑輔會鑑定通過,始能入學。
Q8:接到入學通知單,不讓學童入學就讀會受到什麼處罰?
A:首先區公所會派里幹事至家中查訪,若經勸告、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會由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開立罰鍰單,一直罰到學童入學為止。
Q9:我的孩子因故 (如重大疾病、身心障礙) 可以申請暫緩入學嗎?
A:
一、可以,請家長準備重大疾病公立醫院證明書至公所申請辦理,由區公所審核通過後,則可以暫緩入學。
二、申請暫緩入學需經過特教學生鑑定安置委員會安置個案辦理方式:
方式一:
個案目前就讀幼兒園者,由幼兒園提供服務,協助家長備妥1.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申請表(暫緩入學申請表) 2.障礙證明文件(身障證明(手冊)or醫院診斷證明3.特教通報網---鑑定安置提報名冊4.其他(如學生輔導資料or IEP or 100R等)5.申請暫緩入學替代教育計畫(申請暫緩入學者須附,由園所填寫)
方式二:
個案未入園所,家長親自申請者,請備妥1.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申請表(暫緩入學申請表) 2.障礙證明文件(身障證明(手冊)or醫院診斷證明3.申請暫緩入學替代教育計畫(申請暫緩入學者須附,由家長填寫)
備齊上列文件後,請向教育局特幼教育科查詢(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