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
屏東縣東港鎮東興國民小學學務處學年度工作計劃
一、依據:
1.依據教育部頒國民小學教育目標。
2.屏東縣東港鎮東興國民小學校務發展計畫。
二、計畫期間:依學年度每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
三、執行目標:
1.落實正向管教,培養學生知尊重、有誠信、守紀律、負責任、愛助人的服務精神,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2.實踐訓育輔導工作,加強生活教育,體現生命、性別平等、親職教育深刻意涵,健全學生人際互動與主動關懷他人,並培養溫馨和諧的校園風氣。
3.加強環境教育,提昇環保意識和做法。
4.推展社會教育和民俗教育,倡導優良習俗,端正社會風氣。
5.推動民族精神教育,培養學生愛家、愛校、愛社區和愛國的情操。
6.提昇午餐供應品質,落實午餐教育。
7.配合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實施體育教學,推動全民體育,培養學生堅強的體魄和堅定的意志,養成終身運動習慣、增進學生休閒活動能力。
8.加強公共安全教育,配合境教提供安全之學習環境,維護師生之健康和安全。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維護行的安全。
9.加強民主教育,輔導學生具備正確的民主常識和修養。
10.落實小隊制度,以團體活動培養學生生活基本能力及良好群性。
11.配合健康促進活動、落實健康教育,建立正確健康知識與愛整潔的衛生習慣。
12.推展讀經品德教育。
四、實施原則:
1.全面參與原則:由級任老師班級指導做起,全校教職同仁全面協助參與。
2.身心發展原則:依學生身心發展階段性指導。
3.個別差異原則:依學生生理、心理之差異性施教。
4.績效評鑑原則:檢討實施優劣,落實績效管制。
五、組織架構:
1.學務工作組織分二大部分,一為學務處各組固定組織,二為依任務需求所組織之委員會編制。
2.任務編組為依任務所需之編制,其編制依任務之開始而成立,小組人員,依任務調整而變動。
3.組織架構圖:
➕
六、業務職掌:
七、實施項目:
八、績效評鑑與檢討改進:
1.每週校長、主任會報檢核、修正。
2.每週全體教師會議、每學期學年會議及兒童朝會,檢核、改善以收實際效益。
3.每學期校務會議再發現問題、解決困難,落實效果。
九、實施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或商請家長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