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104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99年6月5日總統府公告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號「環境教育法」
(二)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學校環境教育中長程實施計畫(102-105)。
二、目的:
(一)增進環境保護知識,培養環境保護的正確觀念。
(二)充實環境教育設施,改善校園環境品質,發揮整體教學效果。
(三)期能以學校教育的力量,將正確的環境保護觀念與認知,及於社區。
三、實施時間:104年1月至104年12月
四、項目內容及進行方式:
四、預期目標︰
(一)實施資源回收工作,做好資源回收再利用。
(二)可以建立學生正確的環境保護觀念,重視社區的生態環境。
(三)培養學生對自己的校園環境,甚至社區或居住的大環境產生一種保護它的責任心及義務
(四)保育的正確態度。
五、執行與考核︰
(一)擬定各項辦法逐一推動。
(二)每週評比︰由老師、學生共同評分。
(三)表揚各優勝班級或個人。
六、本計畫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實施細則,詳見各項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