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定義的垃圾郵件包括廣告信件、網路釣魚郵件、色情郵件等,這些郵件通常都帶有商業行銷或活動宣傳的目的,而且往往是未經過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發送到使用者的電子信箱之中。因此對使用者而言,垃圾郵件往往都具有「廣告宣傳」與「不請自來」(UBE,Unsolicited Bulk Email 或 UCE,Unsolicited Commercial Email)的特質。 根據這個現象,MAPS(2005)曾定義垃圾郵件為: 1. 一封信件同時寄給多位收件人,但收件人彼此之間並無關聯; 2. 收件人無法取消寄送或是無法拒絕接收; 3. 收件者與寄信者處理信件的成本差距太大,收件人總是花費較多的成本來處理垃圾郵件。 由於垃圾郵件通常是大量寄發,會浪費郵件主機及網路資源,因此垃圾郵件寄發過程中,常會遭受到ISP 業者的監測及阻攔,所以垃圾郵件發送者通常會使用各種偽造技術進行郵件內容變造,以避免郵件寄發的過程受到阻撓。常見偽造方式有:寄件人造假、寄件主機IP 造假、郵件主旨造假、郵件內容以報章雜誌或聊天內容混淆等。 然而,垃圾郵件雖然有「不請自來」、「廣告宣傳」以及「變造郵件」等特性,但實際上,並不是每一封垃圾郵件都會被使用者視為是垃圾郵件,有部份使用者仍然會對垃圾郵件的內容感到興趣。Hershkop and Stolfo(2004)認為,每位使用者的背景需求不同,因此不同使用者對垃圾郵件的定義並不同,如:採購部門員工負責採購公司內部所需物品,即使是不請自來的產品廣告信,採購部門員工也可能對產品感興趣而保留廣告信;但人事部門的員工則可能完全相反。這與電腦病毒不同, 也是垃圾郵件無法根絶的原因之一。 |
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