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作簡介

【秘書室簡介】

本室係依據職業學校規程第二十四條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77.9.14高市教一人字第26689號函,自77年8月1日起成立,設置秘書一人,由教師兼任。

目前有2位成員組成,辦理學校秘書業務,協調各單位工作之推展。

【工作內容】

為學校服務,完成校長交辦事項及協調各處室間之連繫工作,順利推動學校各項行政業務,同時執行業務管考與公文核稿等一般行政事務。

【目標與理念】

建立校內各行政單位與教職同仁間良好的溝通氛圍,並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及提升服務品質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