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激勵本校學生對科學探究之興趣,培養學生獨立研究之潛能,並落實平日之科學教育,藉以培養其科學精神、科學態度與科學方法,特訂定本辦法舉辦校內科學展覽會。
二、主辦單位
教務處主辦;設備組承辦;全校各班設備股長協辦。
三、參展內容
參展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所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參展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項下說明參展作品與教材之相關性(教學單元);指導教師並應於作品送展表簽署認證前項說明。
四、參展組別
(一)物理科(二)化學科(三)生物科(四)數學科(五)地球科學科(六)生活應用科學科。
五、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0月9日止。
(二)收件評審:102年12月18-20日收件,102年12月24日評審。
(三)展覽日期:102年12月25日起至103年1月2日12:00止。
(四)頒 獎:擇期於全校集會時間公開頒獎。
(五)展覽地點:圖書室
六、報名日期、方式、地點
(一) 即日起至10月9日止報名,報名地點在設備組。七、八年級各班至少參展一件,九年級自由參加。請各班自然科及數學科教師應主動鼓勵對科學研究有興趣的學生踴躍報名參展。
(二)每件作品至多三人,可跨班合作,不得棄權。
(三)報名時,每件作品需繳交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份至設備組。
七、展品研製流程
(一)學生宜於當年教學內容中選擇適當的科學研究主題。
(1)選擇主題必須考慮:
I.應儘量配合教材選擇學校或住家附近具鄉土性之研究主題。
II.應具有自然保育之觀念,對動、植物或自然生態避免作無謂犧牲或破壞。
III.儘量利用學校或社區中現有器材設備資源為原則。
(2)決定研究主題後,應主動蒐集與主題相關之參考資料:
I.瞭解類似主題,別人曾利用之材料、方法,以及已研究至何種程度。
II.分析各有關資料相似點與不同點,決定是否有可改進的項目。
(3)根據分析資料結果,擬定研究計畫,此計畫須包括:研究動機、研究過程或方法、研究資料、設備及器材、設計、討論如何表達所獲得資料方法。
(二)學生在研究過程中應將各項研究或實驗過程詳細記錄,做成研究或實驗日誌。
八、送展日期、時間、地點
參展作品之作品說明書、作品(含作品實物、作品說明板)於102年12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逕送比賽地點並且佈置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九、評選
(一)請校長敦聘本校自然領域、數學領域老師組成之評審委員會擔任評選之。
(二)評選標準:由評審委員會參酌左列標準訂定之,並特別注意參展作品是否為作者親自製作之真實性、創造能力、科學精神(態度)、思考程序、完整性(含參考資料及研究紀錄)、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序(操作技術)、學術性或實用性(教學、經濟)價值等。
(三) 評審日期:102年12月24日。當日評選完畢,入選名單呈核後,立即公佈。
十、獎勵
(一)參賽者如期繳交作品皆可記嘉獎乙次,但若作品經所有評審一致認為抄襲或草率馬虎則不敘獎。
(二)各科作品錄取特優、優等、佳作等獎項 (若作品未達水準以上,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以從缺處理) 。
(三)凡特優及優等作品負責同學另記小功乙次,其餘作者另記嘉獎兩次;佳作作品負責人另記嘉獎兩次,其餘作者另記嘉獎乙次。
(四) 由評審教師自得獎名單中選優推薦代表本校參加台北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十一、拆件時間、日期
(一)103年1月2日下午1時起至4時止拆件,逾時不負保管之責。
(二)未依規定拆件的作者,寒假中需護校服務8小時。
十二、送展注意事項
(一) 參展作者及指導教師於報名完後不得再作更動,請仔細填寫報名表。
(二) 若確有請假以製作展品之需要時,應持公假單請導師及指導教師簽名後,送達訓導處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三) 研究失敗不得藉故棄權,仍應以檢討失敗之原因參加校內科展。
(四) 作品說明書封面可自行設計,但格式應以A4影印紙大小為準,封面須包括:「作品說明摘要」,「科別」、「作品名稱」、「編號」等項目。
(五) 作品說明書應包含(一)研究動機(二)研究目的(三)文獻探討(四)研究設備及器材(五)研究過程(六)研究結果(七)討論結論(八)參考資料。
(六) 作品說明書內容應擇要書寫於壁報紙並張貼在作品說明板上,內容至少應包括作品說明書中第一、二、五、六、七等項,作品說明板之美化亦列入評分項目
(七) 作品說明書及作品說明板書寫格式,另定時間說明製作方式,各參展作品負責人屆時應準時出席說明會。
十三、本辦法經相關領域會議討論後,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