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班要點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國民小學常態編班作業要點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1.6.22中市教小字第1010042956號函。


二、編班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


(二)常態編班、男女合班、適性教育。


(三)各班學生數均衡(同學年班級間男女學生數亦應力求均衡)。


三、組織


成立編班安置會議,成員由各處室主任、資料組長、生教組長、註冊組長、各學年主任以及家長會代表組成,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處負責籌畫及執行有關編班事宜。


四、編班方式:


(一)一般學生之編班:


1一年級新生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統一辦理。


2三、五年級之編班: 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統一辦理以前學期國語和數學分數加總分數為編班分數,採電腦亂數編班。


(二) 特殊需求學生之編班:


1特殊兒童之編班:經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核定之特殊學生得於一般學生編班前,先行均衡編入適當班級。


2適應欠佳 或行為需加強輔導學生之編班:由輔導室提供名冊,經本校編班安置會議確認後, 編為同一群組,採電腦亂數編班編入各班。


3雙胞胎以上兄弟姐妹之編班:依家長意願,可同班,可不同班。


(三)轉入生之編班:


1轉入生若為一般學生,由註冊組依各班學生之多寡,將其編入學生數較少之班級,班級人數相同者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班級。


2轉入生若為特殊學生,得由註冊組依該學年特殊生最少之班級,並遵循上項規則編入,或會同輔導室視情況編入適當班級。


五、學生經編班確定後,不得調整就讀班級。如因教育輔導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就讀班級者,應經本校輔導會議與編班安置會議決議後辦理。流程如下:


(一)家長應出具轉班申請書,敘明原因,並提出事實資料証明之。


(二)輔導室進行個案輔導及評詁。


(三)輔導室召開輔導會議,並邀集該學生導師出席,會同研商。


(四)輔導會議通過後,送至編班委員會議決議,由註冊組編入適當班級。


六、各項會議出、列席人員及協助編班作業人員,對於特殊需求學生之名冊及相關會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七、編班完成後,當天即公布學生編班名冊於本校網站及公布欄。並自公告日起七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抽籤時應邀請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八、本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