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教育部學生帆船及獨木舟運動 壹、依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106年5月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60013410號函。 二、金門縣政府106年5月31日府教體健字第10600359531號函。 貳、目的 一、瞭解帆船與獨木舟運動,並增進對水上運動的正確資訊與觀念。 二、推展學生水域運動體驗學習機會,養成學生將水域運動列為終生運動之選擇。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金門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國立金門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 肆、實施對象:本縣各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學生為主,每梯次40人。 伍、辦理時間與地點 (一)第一梯次: 106年7月2~3日(預計招收學員為40人) (二)第二梯次: 106年7月4~5日(預計招收學員為40人) (三)第二梯次: 106年7月6~7日(預計招收學員為40人) 二、辦理地點:戶外課程為金城莒光湖畔、室內課程為城中圖書館三樓。 柒、預期成效 一、每位學員能說出帆船與獨木舟相關知識與技能。 二、實際瞭解帆船與獨木舟正確操作要領,從活動中體驗增加水域運動興趣。 捌、產出指標: 一、每位學員完成帆船與獨木舟正確操作要領。 二、每位學員完成帆船與獨木舟水上操作。 玖、報名方式:高中職、國中小部分請學校協助報名表寄送,學生報名表【如附件2】請於各校於6/28前傳送至金城國中課發組(ecohook@gmail.com),辦理保險使用,錄取者會以email於6/29上午通知各校,並公布於本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捌、全程參加並完成相關操作課程者,將贈送紀念品。另,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全程參與本活動中且表現優良者,將行文學校予於敘獎。 壹拾、本計畫經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壹拾壹、辦理本計畫表現績優者依規定予以敘獎。
【附件1】
【附件3】: 報名資料填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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