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獎學金

臺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1011212第三次修正、1041224第四次修正、1070914第五次修正

一、主 旨:為鼓勵國小優秀畢業生就讀本校,提升學習風氣,增加升學亮點。

二、辦理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12月底前),或配合校慶典禮頒獎時程辦理。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四、經費來源:中山國中教育基金會。

五、獎勵標準

(一)通過台南市國中數理資賦優異鑑定複試者,入學後分三期頒發獎學金貳萬元。

(二)通過台南市國中數理資賦優異鑑定初試者,入學後分三期頒發獎學金壹萬元。

(三)領取國小市長優學獎(畢業成績班级第一名),或南大附小校長獎畢業者,入學後頒發獎學金2000元。

(四)領取國小議長獎、區長獎、校長獎、家長會長獎及市長語文獎、市長科技獎、市長藝術獎、市長體育獎、市長嘉行獎畢業者,入學後頒發600元獎學金。

六、辦理流程

(一)依公告方式,符合資格者請攜帶獎狀影本,註明畢業班級名次及正式班级,交至教務處。

(二)註冊組初審查證無誤後,於開學後第一個月造冊送教育基金會複審。

(三)複審通過後,公告錄取名單,並擇期頒發入學獎勵金。

(四)獎勵標準請擇一申請,申請數理資賦優異鑑定複試與初試通過者,一年級頒發獎學金30%,二、三年級須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達全校5%以內,各頒發二年級獎學金30%與三年級獎學 金40%。

七、本計畫經本校教育基金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