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12.09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教育部「中小學性侵害防治教育實施原則及課程參考綱要」。
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五、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的:
一、消除性別歧視、偏見與刻板印象之傳統文化與性別限制。
二、營造平等、多元,重視性別人權的友善文化與校園環境。
三、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厚植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人力支援。
四、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的目標。
五、透過各種活動之實施,落實輔導、宣傳與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六、依校內實際需要,配合各科教學,檢討並充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內涵。
七、結合社區資源,建立校園及社區人身安全環境及性別相關議題之輔導。
八、建立校內與性別相關議題之危機處理模式,視個案之特殊性,邀請相關人士參與處理。
九、性騷擾、性侵害之防治,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之專業倫理與事件處理之公平、正義。
参、計畫實施時間: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肆、計畫實施對象:本校全體親師生
伍、組織與任務:
一、本校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共17名,採任期制,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及召集人,其成員四處室主任、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行政代表及職員工代表,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整合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研擬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規定,建立機制。
(三)規劃及建立安全無性別偏見無障礙之校園空間。
(四)維護學生的受教權,不因性別差異而受到傷害。
(五)加強性別觀念之全校宣導活動,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六)基於保密條款,不得洩漏性平事件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及事件內容。
(七)其他關於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陸、實施策略:
一、性別平等教育。
二、性別化暴力之認識。
三、性騷擾、性侵害、性剝削處理與防治。
四、性別歧視與性侵害事件申訴處理及通報制度。
柒、實施內容:
一、每學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二、各處室性平相關工作:
三、本校112學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其工作職掌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捌、預期成效:
一、提升教師研發及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能力。
二、宣導性別平等觀念,建立親師生健康性別意識,落實性別平等工作。
三、有效預防及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玖、經費:本計畫相關經費由教育局、本校相關科目經費及家長會經費支應。
拾、本計畫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