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什么?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功能? 信访,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也是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这是人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制度。 依照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为了从制度上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宪法在规定了选举权、罢免权等民主权利之外,把“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这就是说,在我国,人民的声音和主张,不再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是由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义务组成的实实在在的法律制度。 关于“信访”的中央政策,就是以上这些。但各地执行的怎么样呢? 2008年6月2日“人民网”发表了这样一篇文章“信访官员对北大老教授动粗 勒令禁止拍摄(图)”。此文一经发表,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到目前为止已有评论43864条。网友们纷纷指责:在北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在这样的城市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可以想象一下在下面的一些小的城市,会是什么样的现象呢?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金山村村民2008年3月14日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国家信访局给我们的答复是“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转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08年4月10日我们去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询问我们信访案件是否已转送下来,结果浙江省信访官员这样回答我们“既然你们已去了北京,那么就让北京来处理,或者说既然你们是大唐人,那就让大唐来处理。”请问国家信访局:金仕训等人涉嫌严重非法占用耕地犯罪一案是否应该处理?到底应该由谁来处理?。 2008年6月1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指出: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将受处分。希望这部新的法律能真正起到作用!希望它不再是一张“空头支票”!希望中央政策不再被地方政府的对策所忽悠! 据审计署调查显示:11市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83.73亿。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83.73亿”的土地出让金被违规使用,当地失地农民的保障在哪里?人民政府中的各位贪污腐败分子,你们的良心又在哪里? 亲爱的官们长们,你们担任了官职,可担当起了应有的责任吗?四川大地震因为“豆腐渣工程”夺走了众多学生和老百姓的生命,这就是你们某些官员不负责造成的。地震,暴露了中国的“建筑问题”,我们诸暨公民网也在本周对诸暨“和泰家园”安置小区的房屋楼板开裂事件作了报道。此举报信已发至“诸暨市市长信箱(登入帐号:20080609000001;密码:75611258)”,希望诸暨市政府能对此类事件引起重视,期待市长的答复,我们将对此事做追踪报道,敬请关注。 “是人民在养着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温总理的这句话,我们老百姓听了,感动至今。人民在总理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的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牵挂着我们年过花甲的总理的心。可是,地方上的人民政府却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当儿戏(诸暨公民网通讯员从上虞发回来的报道)。 近年来天气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了,冬天变得越来越暖和,这跟我们的生态环境有着很大的联系。我们农民百姓虽然文化不高,但保护环境的意识,我们还是有的。你看,浙江省陈宅镇东蔡村村民勇敢的站出来,举报村长“吕培鑫”非法砍伐森林约200余亩。再看,江西省于都县“渡江三期”房地产开发中毁灭珍稀古榕树。 随着诸暨公民网点击率的不断上升,在本网站发表评论的人员也越来越多,诸暨公民网管理员就本网站留言规范作了一点声明。 本周的《诸暨公民周报》就是以上这些内容。希望我们的舆论监督,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的诸暨实况;希望我们宣传的法律知识,能真正为民所用,起到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的效果。 感谢大家对诸暨公民网一如既往的支持,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诸暨公民网评论员:傅建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