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演排練場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三段15巷3號 一、收費時段與費用
二、 申請方式 01. 檔期確認:請於耀演官方網站公佈的場地檔期表上擬定租用日期,並下載租用申請表填妥,以E-mail寄送, 本團人員收件後三天內回電確認費用與檔期即可,檔期確認一律以表格為主。 02. 繳交訂金:檔期經確認後,場地將為租用者保留一週,請於確認檔期後一週內親至本團(或以轉帳、匯款等方式) 繳交訂金(租金總額三分之一),未在期限內繳費,本團有權釋出租用者的預定檔期。 03. 繳交餘款:請於活動開始首日前結清餘款(租金總額三分之二)。逾期本團有權取消租用者的場地使用權。 04. 繳費方式:
三、取消與更動 01. 租用者若欲取消檔期,
02. 更動檔期租用者無須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但為便利作業,每次檔期僅提供取消或更動一次,第二次以上則不予受理(視為已使用)。 四、 注意事項 01. 排練場內全面禁食禁煙,飲食請至休息區。 02. 凡攜至本場地之個人財物、大、小道具及消耗品等應自行妥善保管,本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03. 租用者將大小道具攜入使用時,以不破壞排練場原有裝置、配備為原則, 如有損壞之情形,將評估實際損失情形要求租用者負賠償責任。 04. 場地使用完畢請務必移除道具,垃圾做好分類,連續租用者可將道具暫放排練場, 惟本單位不負保管責任。申請單位在使用結束後,如有任留置物,使用單位同意授權本團任意處理。 05. 如租用時段遇臨時天災(地震、颱風等),則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發佈當日是否上班為準。 若不需上班,該日租金將於結算時退回;若未公佈或需要上班,則該日費用照常計算。 06. 本場地暨設備相關租金費用,均由耀演劇團開立二聯式收據。 (劇團為非營利民間團體,所經營之收入均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07. 未經許可,不得於租用場地內、外,擅自安裝任何電器與外加電力。 08. 排練場內嚴禁公開展演及繪景、製景工程。 09. 冷氣一律由值班人員開關,請勿自行調整。 10. 本團提供排練基本的cube/桌椅,使用完畢請靠牆邊集中歸位。 若需挪動任何桌椅或重物,請抬起搬動,勿在黑膠地板上拖行以免破壞地板。 11. 申請使用單位(人)違反上述規定,經本團告誡後仍無法改進者, 本團有權利立即取消該單位之場地使用權,所繳費用概不退回。本團並得停止該單位一年內申請使用排練場之權利。 12. 本租用管理方法,經相關單位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耀演劇團保留修正與更動之權利 。 五、排練場設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