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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教務處網頁的表格下載處之表格為準。
流程一:必修學分
- 必修6學分;科目:「翻譯理論(3/0)」及「文化研究方法論(3/0)」。
- 畢業學分:32學分
流程二:學科考試
- 學科考試:每學年結束前申請學科考。學科考試不通過,隔年再申請。
- 相關法規:西班牙語文學系碩士班「學科考試規定」(2008.07修定)
- 繳交相關資料:學科考申請表
流程三:指導教授
- 指導教授:不論學分是否修完皆可申請;統一辦理指導教授發聘作業(約為每學期初,依教務處發函公告時間為準)。
- 相關法規:淡江大學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遴聘規則
- 繳交相關資料:
- 西語系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 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更換指導教授用)
流程四:論文大綱審查
- 論文大綱審查:當學期已修完畢業學分(或將修完),即可申請論文大綱審查,依西語系「論文大綱審查規定」,每學年舉辦2次。大綱審查通過才向學校申報論文題目。
- 碩士班正式名稱:
- 中文:西班牙語文學系碩士班
- 英名:Graduate Program of Spanish Department.
- 西文:Máster en Lengua y Cultura Hispánicas.
- 相關法規:
- 淡江大學研究生碩博士班論文撰寫辦法
- 西語系論文大綱審查規定(97.12.23修定 (97-1)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 大綱審查通過後半年,始可提出碩士論文口試之申請。
- 正式學位論文除須依學校規定格式撰寫外,另須遵守以下規定:
- 採用中文撰寫者須附至少20頁之西文摘要。
- 採用西文撰寫者須附至少20頁之中文摘要。
- 論文註解格式採同頁註(footnote)格式。參考文獻列於著作最後面。
- 繳交相關資料:
- 論文大綱審查申請表
- 成績單(全部學分)
- 當學期正式選課表
- 論文大綱(紙本及電子檔)
流程五:申報論文題目
- 申報論文題目:研究生凡必修科目修畢、畢業學分修足,經指導教授同意於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者。(約為每學期初,依教務處發函公告時間為準)。
- 繳交相關資料:
流程六:學位考試申請
- 申請論文口試:約為每學期中,依教務處發函公告時間為準。
- 相關法規:
- 繳交相關資料:
-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
- 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簡歷表
- 碩士班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流程七:論文口試
- 舉行論文口試:申請後,舉行口試時間須於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不可自行提前或延後。
- 繳交相關資料:(口試完繳交)
- 研究生學位考試評分表
- 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
- 口試委員口試費收據
-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簽名單(附於論文內頁用)
流程八:論文上傳
- 通過論文口試:口試通過後1個月內完成所有程序(含論文上傳)。
- 論文格式、浮水印、電子檔上傳說明:http://etds.lib.tku.edu.tw/main/index
- 相關資料:
流程九:離校手序
- 填寫研究生畢業離校單,依序辦理離校手序。
- 系辦公室:繳交論文2本、核對畢業後聯絡資料
- 圖書館:繳交論文3本
- 註冊組(6~11號窗口):繳交論文1本
- 註冊組(1~5行窗口):領取學位證書
- 繳交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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