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1年度國術彈腿全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推展青少年彈腿運動,藉以增進青少年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美滿及促進青少年健全體格發展。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國術彈腿運動協會、臺中市體育總會外内丹功委員會、臺中市梧棲區大德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
新北市國術彈腿運動協會、臺中市中華外內丹功研究學會、宜蘭縣體育會彈腿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111年08月20日(星期六) 開幕典禮上午九時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梧棲區大德國小(梧棲區文昌路343號)
七、比賽項目:彈腿十式
八、比賽組別、資格及組隊方式:
(一)組別:
1.社男組 2.社女組 3.教男組 4.教女組 5.大專男子組 6.大專女子組 7.高男組 8.高女組 9.國男組 10.國女組 11.國小高中低年級男童組 12.國小高中低年級女童組 13.長青男子組 14.長青女子組 15.年級班級彈腿賽
(二)資格:
1.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之現仍在籍學生。
2.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之現仍在籍學生。
3.國小組:全國公私立國小之現仍在籍學生。
4.教師組:全國各級學校之正式、代理代課教師(含校長)。
5.社會組:全國25~55歲社會青年。
6.長青組:全國55歲以上之中年。
7.大專組: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之現仍在籍學生。
(三)組隊方式:國小、國中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其它組別得跨縣市、跨校自由組隊參加。
九、報名辦法:
(一)請填寫以下表單報名。
( 二)人數: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團體賽4~16人,每單位限報乙隊,個人賽每單位最多報名2~4人。
十、比賽規則:依據臺中市111年度國術彈腿全國錦標賽競賽規則
十一、比賽制度:
(一)視各組報名隊數多寡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二)整隊敬禮後開始計時,每隊演練時間最多10分鐘。
十二、獎勵:依競賽規則辦理。
十三、附則:
(一)教師組出場比賽應攜帶服務證明,國中組以上選手應攜帶學生證,國小學生需攜帶貼有相片的在學證明書,社會組應攜帶身份證。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領隊用書面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該場比賽完畢1小時內向競賽組提出,如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提出異議。
(三)運動員身分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
(五)評分規則如評分表。
(六) 參賽隊伍午餐由主辦單位提供。
(七) 台中市以外縣市,參賽隊伍交通費用得向主辦單位申請交通補助,詳細辦法及核銷原則俟報名結束後,另行通知。
(八)賽程表,請上臺中市體育總會外內丹功委員會網站查詢,不另行通知。